借款明細
也就是説,李忠飛共欠許文飛只有3203萬元,而許文飛堅持認為欠款金額為1.1億元,並以前期李忠飛簽訂的合同為根據。這個合同恰好就是李忠飛所説的在不明所以的情況下簽訂的。“確實也怪我太過粗心,也許是對朋友過於輕信。”李忠飛自責道。
8月7日,許文飛將騰飛龍公司、李忠飛訴至防城港中院,8月20日,防城港中院立案受理了這起民間借貸糾紛一案。2015年2月11日、2016年7月19日,防城港中院兩次做出判決,判決顯示,截止2014年8月8日,騰飛龍公司及李忠飛共欠許文飛借款本金8226萬元。
而根據銀行流水賬所計算出的欠借款本金則為3203萬元,兩者相差額度高達5023萬元。
騰飛龍公司與李忠飛不服防城港中院的判決,向廣西壯族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廣西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民事監督案件受理通知書
2016年4月,騰飛龍公司與李忠飛向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遞交民事監督申請書。5月20日,該院受理了上述申請,目前該案仍在審查之中。
開發商:查封房産合同價5.05億元,執行階段估價1.27億
對於雙方資金往來的具體賬目,李忠飛最初並不知情。在一次核查財務賬目時,李忠飛吃驚地發現,根據銀行流水賬顯示,李忠飛、騰飛龍公司共向許文飛借款1.4480億元,其中已經還款1.1277億元,欠款總計只有3203萬。“3000多萬為何會變成了一億多?就是高利貸也沒有這麼多錢。”李忠飛一怒之下,將財務人員全部炒了魷魚。李忠飛甚至懷疑“財務人員事前已被許文飛收買。”
由於雙方在經濟方面交往過於頻繁,而且又沒有履行正常手續,以至於李忠飛自己都搞不清財務賬目。直到鬧了這場官司,才讓他如夢初醒。但為時已晚,協議已簽,白紙黑字,公司印章,具有法律效力。懊悔不已的李忠飛再找許文飛時,許文飛已經置之不理。
更令李忠飛想不到的是,許文飛已經走上了法律程式。2014年7月10日,許文飛向防城港中院申請訴前保全,請求查封李忠飛、騰飛龍公司名下人民幣1億元銀行存款或相應等值財産。
申請當日,防城港中院作出民事裁定書,凍結二被申請人名下1億元人民幣銀行存款或查封價值相應的其他財産。該裁定送達後立即執行。
7月15日,防城港國土局協助查封了騰飛龍公司名下兩宗國有土地使用權。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