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焱推著朵朵到紅花崗區人民法院參加庭審。(受訪者供圖)
朵朵患病之前。(受訪者供圖)
紅花崗區試驗幼兒園每個班級門口都擺放著小黑板,班主任把幼兒園的重要通知寫在上面,提醒家長注意。(受訪者供圖)
朵朵一家等待著法院開庭。(受訪者供圖)
“你懂都不懂疫苗,還好意思跟我討論什麼是‘告知’,什麼是‘通知’?簡直是在狡辯!”面對原告吳焱的質問,作為被告方貴州遵義市中醫院的代理律師雙手合十,説了一句“我回去學習”匆匆離去。
10月18日,2011年4歲女童朵朵因疫苗致殘案在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人民法院首次開庭。朵朵的父親吳焱作為法定代表人,起訴遵義市中醫院醫療衛生人員在實施接種前,沒有履行知情告知的法定義務,起訴紅花崗區實驗幼兒園在沒有監護人委託情況下帶朵朵接種疫苗。
2011年10月18日,貴州省遵義市紅花崗區實驗幼兒園為4歲的朵朵補種了流腦A+C疫苗。11天后,她患上了急性橫貫性脊髓炎,身體狀況突然急轉直下,輾轉各地醫治,仍留下截癱的後遺症。
噩夢的開始:4歲女兒“突發”疾病
矯形鞋、助行器、電動蹬車,這些原本堆滿朵朵家的復健用具曾背負著巨大的期望,如今全部都被收起來了。唯有那張吳焱專門從北京買回來的站立床,因為體型太大仍然放在陽臺,但已被用作雜物架。
朵朵的病情屬於完全性的脊髓損傷,所有治療措施都不起效果,康復無望。
朵朵的噩夢始於2011年10月29日。那一天,4歲的朵朵告訴父親吳焱自己腳痛,站不起來了。朵朵身體向來很好,平時很少生病,這突如其來的疼痛顯然不是個好信號。
吳焱立刻帶朵朵到醫院檢查。化膿性扁桃體炎、腰部有緊促感,吳焱一家還沒來得及把檢查結果弄懂,朵朵便突發急性橫慣性脊髓炎。醫生告訴吳焱,急性橫慣性脊髓炎可能導致下肢體癱瘓、神經傳導障礙、尿便障礙等。
僅僅一天的時間,劇變撞上了朵朵,撞上了吳焱一家,誰也沒有準備好。
朵朵在遵義本地醫院的治療不見效果,吳焱又把她送到重慶醫科大學附屬兒童醫院,採用激素衝擊等方法控制病情,減少並發癥。
吳焱帶著朵朵到北京博愛醫院求醫。此時,距離朵朵病發已經3個多月。吳焱一家在北京博愛醫院的康復病房裏度過了2012年的春節。
新的一年,沒有給吳焱一家帶來新的希望。北京博愛醫院這家隸屬中國康復研究中心、擁有全國一流兒童康復科室的醫療機構也沒能給朵朵送來最想要的新年禮物。醫生告訴吳焱,朵朵的情況已經是最壞的,在醫院治療也難以再起效果,建議吳焱帶著朵朵回家康復。
治療無望,“回家”二字也讓吳焱感到為難。為給朵朵治病,吳焱早已經把房子賣掉,回去只能租房子。
“爸爸,為什麼班上的同學都喊我殘疾人”
再次回到遵義,朵朵身體自肚臍以下的部分已經無法運動,並漸漸失去知覺,連大小便也難以感知。
吳焱這位即將步入不惑之年的父親變得有點瘋狂。打神經營養針、針灸等一切可能對朵朵康復有效果的方法他都用上了,“每種方法都用盡,直到朵朵身體可承受的極限”。這些努力最終都如石沉大海。
離開北京前,醫生建議吳焱讓朵朵坐輪椅,吳焱對此十分排斥。在他看來,朵朵一旦坐上了輪椅,就真的再也站不起來了。
朵朵在長大,吳焱在變老。吳焱在年齡面前不得不低頭妥協,他需要一把輪椅代替自己的背,帶朵朵走完她的人生路。
隨著對朵朵病情的了解加深,康復治療嘗試的失敗,對於朵朵詢問自己的康復日期,吳焱的回答變得越來越沒有底氣:一年後、兩年後、會好起來的……
“我不能再給她希望,這會讓未來的她無法面對。”朵朵總有一天要知道自己再也不能走路,吳焱擔心當希望的泡沫在現實前破滅,朵朵能不能承受得住。
因此,吳焱開始給朵朵灌輸“其實不能走路也沒什麼”的觀念,他是在為朵朵那看不見的未來鋪路。只要能堅強活下去,就比什麼都好。
吳焱考慮把朵朵重新送進學校,讓她過上和正常孩子一樣的生活。
吳焱到處去找幼兒園,一旦他告知園方朵朵的情況,園方都會毫不猶豫地拒絕。在園方看來,讓一個身患重症且殘疾的孩子入學,意味著把巨大的麻煩和責任攬在身上。
吳焱屢屢碰壁。
他既憤懣又不解,為什麼朵朵已經如此不幸了,社會還要拋棄她。
2013年3月,吳焱找到了一家新開的幼兒園,在事前隱瞞事後解釋的情況終於讓朵朵順利入學。同年9月,朵朵升學讀一年級。
隨著年歲的增長,朵朵逐漸懂事,並開始察覺身邊異樣的目光。
“爸爸,為什麼大家都這樣看著我?”“爸爸,我是不是正常的?”每次放學回來,朵朵都會問一些讓吳焱感到心酸的問題。
有次,朵朵徑直問吳焱:“爸爸,為什麼我們班上的同學都喊我殘疾人?”未等吳焱回答,朵朵又自言自語:“我不是殘疾人,只有不會好的人才叫殘疾人,我會好起來的。”
可是早在2012年6月,吳焱已經從區殘聯為朵朵領回了一本殘疾證,傷殘等級鑒定為最高級一級。吳焱至今沒有勇氣把這本殘疾證交給朵朵。
尋找真相的父親,變成維權鬥士
儘管沒能讓朵朵康復,但吳焱進京求醫並非沒有收穫。他得知了朵朵的病發可能和此前在幼兒園接種A+C流腦疫苗有關。
2012年3月,在朵朵發病的5個月後,吳焱拿到了紅花崗區疾控中心提供的鑒定結論。該預防接種異常反應專家組稱,朵朵“因感染病毒,脊髓受病毒感染致病,與接種A+C流腦疫苗關聯性極小”。治療結束後的同年夏天,貴州遵義市疾控中心回應了朵朵家的第二次申請,結果與之前幾乎沒有差別。
“關聯性極小”是醫學術語,實質幾乎等同於沒有關聯性。在吳焱看來,疫苗的來源單位和異常反應的鑒定單位都是疾控中心,“既是球員又是裁判”,給出的結果難以讓人信服。
吳焱帶著朵朵到西安交通大學法醫學司法鑒定中心進行了第三次鑒定。《法醫臨床司法鑒定意見書》的結論為:朵朵患病“與疫苗之間的因果關係不能排除”。
“因果關係不能排除”也是醫學術語,吳焱從鑒定人員的解釋中得到更為肯定的回答。他至今仍然十分篤定,這“因果關係不能排除”的意思就是肯定有關係。拿到這份鑒定意見書的吳焱,終於有了為朵朵維權的有力籌碼。
長期研究疫苗和免疫規劃政策的北京某高校博士生陳飛(化名)表示,疫苗對人體産生副作用存在多種可能:疫苗品質不過關及接種過程中醫院方面存在疏漏;接種前孩子處於患病的兩周潛伏期內,症狀還未顯現。而在兩點均沒問題的情況下,具體到每一隻疫苗的混勻等生産技術都會存在或多或少的差異,加之孩子體質、天氣等外在環境綜合作用,也可能會發生不良結果。
自從得知朵朵病發以後,吳焱到處打探、尋訪治療的方法。在這過程中,吳焱認識了來自全國各地發生類似不幸的受害者家屬。吳焱逐漸意識到,朵朵的病並非單純的“倒楣”。在社會目光之外,公共話題的邊緣確確實實存在著一個疫苗受害者群體。
吳焱和其他疫苗受害者家屬一樣,走上了維權路。從2012年起至2015年三年期間,陳情維權取得了實質性效果,吳焱為朵朵爭取到來自當地疾控中心130多萬的一次性補償款。
據國務院通過的《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顯示,預防接種異常反應造成嚴重後果的補償,需區分疫苗的種類。屬於政府免費向公民提供,公民應當依照政府規定受種疫苗等情況的一類疫苗,補償費用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在預防接種工作經費中安排。
但因為貴州省未正式頒布有關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補償辦法,朵朵的補償款參照依據是該地《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標準》中有關婦女兒童的條文。
鉅額的補償的確解決了吳焱的燃眉之急,可這一筆賠款卻遠遠無法鋪平朵朵剩餘的人生路。
韶關學院法學院副教授劉洪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現行的疫苗傷害救濟制度存在救濟範圍較窄、補償標準不夠明確、補償程式複雜以及因果關係認定過於嚴格的問題。”
俗話説“因病成醫”。早已對疫苗相關制度心存質疑的吳焱,從一名資訊技術員搖身一變,成為一名對疫苗異常反應相關法律法規知之甚深的維權鬥士。
10月18日上午,吳焱起訴遵義市中醫院、遵義市紅花崗區實驗幼兒園一案在紅花崗區人民法院開庭。面對被告方的代理律師,吳焱親自上陣。他不相信律師,他覺得律師不懂疫苗。
身穿粉色襯衫的吳焱在原告席上自信而強硬,對被告代理律師的敘述表現出極大的不屑,“他根本不懂疫苗”。
庭審後的下午,吳焱也異常的忙,他準備參加一個聯誼會,這個會議旨在討論疫苗異常反應相關政策的改進,吳焱扮演著倡導者的角色。
“他們不懂疫苗,真是無知者無畏”
“他們如果告知了我要在幼兒園接種疫苗,我根本不會讓朵朵接種。”吳焱翻開朵朵的接種本,以往朵朵的疫苗接種全都在遵義市的三甲醫院進行。唯一一次在幼兒園接種,悲劇就發生了。
今年9月22日,遵義市中醫院和紅花崗實驗幼兒園突然收到吳焱的起訴書。吳焱起訴這兩家單位在朵朵于2011年10月18日接種A+C流腦疫苗前,沒有履行應有的告知義務。
如今,遵義市中醫院負責那一批次接種的防保科科長早已退休,區實驗幼兒園當時朵朵的班主任也早已離職。
5年來都相安無事,遵義市中醫院和區實驗幼兒園因“無端被告”感到十分冤枉。
紅花崗區實驗幼兒園吳娛老師介紹,幼兒園從2000年起開辦,至今已經16年了。可這16年來,從未出現過像朵朵一樣因接種疫苗出現異常反應的情況。
幼兒園教學樓一樓的右側是保健室和廚房,這是幼兒園孩子健康的兩道關口。每次市、區接種疫苗的通知下達至幼兒園,幼兒園保健室都會通過各班班主任以張貼告示、在教室門前小黑板寫告示等形式通知孩子家長接種的相關事宜。一直如是。
吳娛對吳焱告幼兒園十分不解:“他説幼兒園沒有告知他要給孩子接種疫苗,那麼他不知道幼兒園向家長收取接種本就意味著要接種嗎?”
幼兒園在通知家長接種疫苗設置了“三道關卡”:在教學樓門口張貼接種補種的通知,班主任在教室門前小黑板上的重申和向家長收取接種本。吳娛認為,吳焱不可能不知道幼兒園要為朵朵接種疫苗。
在吳娛眼中,吳焱告幼兒園只是他起訴遵義市中醫院時的殃及池魚。因為在遵義市中醫院取證過程中,幼兒園為其提供了朵朵接種疫苗後依然正常上課11天的出勤記錄。這被視作朵朵的病發與遵義市中醫院和幼兒園的通知乃至接種過程沒有關係的重要證據。
但吳焱並不這麼認為。他反對幼兒園在這件事上有太多的默認,默認家長收到通知、默認家長能理解幼兒園收取接種本的行為代表著“要接種了”而非單單的查漏等等。這導致作為家長的吳焱連朵朵什麼時候補種疫苗都不知道。
吳娛表示,幼兒園只負有通知家長要為小孩補種疫苗的責任,讓區中醫院的接種人員到幼兒園為小孩集中接種,完全是出於方便家長的考慮,“免去家長單獨帶孩子去接種而耽誤工作的麻煩”。
庭審中,遵義市中醫院的代理律師多次強調,吳焱要起訴的責任主體應該是提供疫苗的疾控中心,而非僅僅貫徹上級衛生部門指示、執行接種工作的遵義市中醫院。況且,責任主體疾控中心已經對吳焱作出了補償,那麼吳焱的起訴就相當於無理取鬧。
吳焱堅稱對方根本不懂“通知”和“告知”的區別。按照原國家衛生部發佈《預防接種工作規範(2012修訂稿)》顯示,預防接種工作人員在實施預防接種前,應當告知受種者或其監護人所接種疫苗的品種、作用、禁忌、可能出現的不良反應以及注意事項。告知可採取口頭或文字方式。
同時,預防接種工作人員應詢問受種者的健康狀況以及是否有預防接種禁忌等情況,並如實記錄告知和詢問的內容;當對受種者的健康狀況有懷疑時,應建議其到醫院進行檢查後,決定是否預防接種。而上述這些遵義市中院和區實驗幼兒園都沒有做到。
吳焱認定對方都不懂疫苗,“如果他們懂疫苗,根本都不會那麼輕率,真是無知者無畏!”
庭審後,吳焱告訴上游新聞-重慶晨報記者,僅他得知的疫苗受害者家庭就有數百個,這個群體幾乎每天都有新成員加入。
“你知道這意味著什麼嗎?”吳焱意味深長地説著,像自問,又像在訴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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