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居54年養大4個娃
為什麼會在一個荒山野嶺中的山洞裏一住就是54年? “一開始還不是因為窮。”梁自付嘆了一口氣説,自己三兄弟以前都生活在這個山溝裏,距離這個山洞有幾裏路,因家貧,一家7口人都擠在一間茅草房中,3兄弟要合穿一條褲子,誰出門誰穿褲子。到了分家時,家裏窮得連一件茅草房都沒有。1956年時,自己當公社幹部,帶領村民上山開荒的時候,留意到了這個山洞。
李素英的老家距離梁自付所在的小山村有40里山路,步行要3個多小時。1959年,當時只有19歲的李素英嫁給了身無分文的梁自付。當時,他在山溝裏有兩間茅草房,後來下大雨,房子塌了。梁自付想起了這個山洞。於是,結婚第3年,也就是1962年,兩人便搬到了這個岩洞安家。“這輩子她跟著我受苦了。”梁自付説, “下雨遇上吹大風,雨就直接飄進來,雨下得大,山洞裏面還會灌水,潮濕得根本沒法住人。我們就拿著葫蘆瓢,把水往外舀。”
梁自付説,自己原本只想著在山洞中住上3年,等到手頭有點余錢了就蓋幾間茅草房住,但沒想到,隨著4個孩子的陸續出生,養家糊口的擔子越來越重,根本沒有錢蓋房子。再加上住習慣了,就不想走了,這一住就是5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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