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9_210*60
關鍵詞:
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大陸  >   社會

未用手機片刻耗千兆流量 律師起訴運營商偷流量

2016年10月16日 06:53:37  來源:北京晨報
字號:    

  原標題:律師告移動偷流量案一審宣判

  半夜收到提示短信,才得知手機莫名消耗了數千兆流量,導致號碼欠費近500元。因認為是運營商計費錯誤,且提示短信的內容多處自相矛盾。在未得到合理解釋的情況下,該號持有人北京律師張新年一紙訴狀將中國移動公司及中國移動北京公司訴至法院,要求二被告解釋手機數據流量消耗路徑、消除號碼欠費並雙倍返還相應數據流量等。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近日東城法院對該案進行了一審宣判。

  緣由 片刻耗千兆流量 起訴移動討説法

  今年1月18日,北京晨報曾以《誰動了我的手機流量?》為題報道此事。文章一經刊出,引起社會廣泛關注。

  原告張新年訴稱,去年7月22日0時12分,他持有的一移動手機號在短短1分鐘內先後收到10086客服系統的5條提示短信。隨後,在間隔時間不到1分鐘,又收到1條提示短信。短信內容顯示,他的手機號在深夜淩晨片刻間,消耗了數千兆流量,並且提示短信的內容多處自相矛盾。

  張新年稱,自己當時並未使用手機,以為是移動客服系統故障。經對比,上述6條提示短信與兩次查詢短信所記載的手機號碼當月所包含的套餐內流量數據不統一,並導致計費錯誤。同日上午,其手機號就已被停機,並在兩個月後被銷號。事發後,雖然張新年一直與移動公司工作人員及電信管理部門溝通,但移動公司未能對爭議事項作出合理解釋。

  庭審 計費系統沒問題 願免所欠手機費

  本案庭審中,被告移動公司辯稱,其針對套餐內流量建立有獨立的提醒措施,這種措施是一項免費的服務,旨在協助客戶及時獲知消費情況,但並非是計費、收費的依據,並稱移動公司的計費系統不存在錯誤。“我方計費系統中所有設備均擁有工信部核發的《電信設備進網許可證》,根據從計費系統中提取的涉案號碼上網詳單,該號使用的流量數據、流量費用均準確無誤”。不過移動公司表示,考慮到用戶滿意度,願免除張新年所欠的近500元手機費。

  判決 提醒功能存瑕疵 駁其餘訴訟請求

  法院經審理認為,中國移動北京公司在2015年7月22日淩晨0時12分至13分,曾向原告發送多條流量提醒短信,但提醒存在時間倒敘、流量總額不一致、流量總量倒敘的情形,由此可見中國移動北京公司的短信提醒功能存在瑕疵。

  根據查明的事實,中國移動北京公司使用的流量計費系統,是經過工信部批准的正規廠商生産的設備,現原告雖稱計費系統有誤,但未舉證予以證明,故法院對原告相應訴訟請求不予支援。鋻於中國移動北京公司自願免除原告手機欠款,法院對此不持異議。故此,法院一審判決中國移動北京公司免除張新年491.24元手機欠款的同時,駁回了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我之所以起訴,不僅為了自己,而是想向社會揭露運營商計費系統存在的問題。”昨天張新年向記者表示,他將依法上訴。

  記者 黃曉宇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