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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保姆虐待七旬老人獲刑一年 室內監控拍下證據

2016年10月13日 06:55:30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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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保姆虐待七旬老人被判一年 監控拍下打人畫面

  龐某在法庭上受審。京華時報記者趙思衡攝

男保姆虐待七旬老人被判一年 監控拍下打人畫面

男保姆虐待七旬老人被判一年 監控拍下打人畫面

男保姆虐待七旬老人被判一年 監控拍下打人畫面

男保姆虐待七旬老人被判一年 監控拍下打人畫面

  監控錄影拍下的龐某打人畫面。視頻截圖

  原標題:男保姆虐待七旬老人被判一年

  63歲的男保姆龐某,本是被請去照顧已經77歲的王大爺,卻對老人進行辱罵、拍打、扇耳光等。王大爺的女兒發現父親身上有淤青,在家中安裝監控拍下保姆毆打父親的畫面。在昨天的庭審中,龐某知錯認罪,並稱是因為老人不吃藥才打他。當天,房山法院一審以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龐某有期徒刑1年,禁止從事看護工作3年。這也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設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以來,北京首例虐待被看護人案。

  京華時報記者鄭羽佳

  □庭審

  辯稱老人不肯吃藥才打他

  昨天上午,龐某因涉嫌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在房山法院受審。房山法院副院長高賀亮親自擔任審判長,房山檢察院檢察長孫玲玲出庭支援公訴。9點50分,63歲的龐某被帶進法庭。龐某是河北邢臺人,僅有小學文化程度,個頭不高,體態偏瘦。

  據檢方指控,今年1月份,王某(男,77歲)的家屬通過家政服務中心與龐某達成協定,由龐某負責看護王某,照顧王某的飲食起居。今年6月至7月中旬期間,龐某在房山某小區以保姆身份看護被害人王某期間,多次以辱罵、推搡、拍打、扇耳光等方式虐待被害人王某,致王某身體多處皮下出血、皮膚擦傷。後被害人王某家人報案。

  公訴機關認為,被告人龐某虐待被看護的老人,情節惡劣,其行為已觸犯刑法,應當以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面對指控,龐某認罪並稱,“但我不是每天都打他”。龐某稱,今年1月份,經過家政公司的介紹,他來到王家做保姆,吃住都在王家,平時的工作是做飯喂飯以及端屎端尿。之所以打老人,是因為給他喂藥時,老人不願意吃。“我給他喂藥,但這老頭不張嘴,我就用手打他腦袋,我一邊打一邊説‘大爺吃藥吧’”,龐某説,他已經記不清楚什麼時候開始打王某的,“我不想傷害他,當時就是因為著急了”。

  龐某交代,他每次都到家政公司找工作,自己並未接受過相關培訓。“我歲數也大了,別的工作也做不了,所以當了保姆”,龐某稱。龐某年前來到北京,此前3年也曾做過保姆,共照顧了四五位老人,從未接受過培訓。

  □判決

  首次因虐待被看護人罪獲刑

  庭上,檢方出具鑒定結論顯示,王大爺患有高血壓等病,身上有多處傷,屬於輕微傷。目前,王大爺仍在住院,精神狀況不好。

  經過一上午的庭審,在休庭10分鐘後,上午11點33分,法官再次敲響了法槌,對此案當庭宣判。法院認為,本案中,被告人龐某利用看護老人的便利,故意虐待被看護的患病的老人,違背了盡職盡責照顧看護老人的職責和要求。房山法院一審以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龐某有期徒刑1年,禁止其從事看護工作3年。

  聽到判決後,龐某反覆詢問,“幾年?我聽到了五年?”在得知自己被判處1年有期徒刑後,龐某表示服從判決,不上訴。龐某坦言,他並不懂法,“我害怕,還以為會一槍崩了我呢”。

  □案情

  老人身上淤青引家人懷疑

  77歲高齡的王大爺有兩個兒子和一個女兒,自老伴去世後,王大爺一直獨居。

  因為工作原因,王大爺的3個子女不能隨時伴在父親身邊。為了照顧父親起居生活,王大爺的女兒為父親請了保姆。

  今年1月份,王女士通過家政公司請來了保姆龐某照顧父親。王女士説,3月份,龐某和父親發生了爭吵,“我回到家,看見父親臉氣得通紅,當時我並沒有責怪龐某,還勸他説我的父親畢竟歲數大了,應該多些耐心”。

  王女士隔一兩天會去看望父親,多次碰到鄰居。鄰居向其反映,經常能聽到屋內有大聲嚷嚷的聲音,但這聲音不是王大爺的聲音。更有鄰居反映,偶爾能聽到保姆訓斥王大爺,甚至還有“啪啪”的聲音。

  此後發生的事情讓王女士更加擔心。5月23日,王女士接到龐某的電話,龐某告訴王女士其父親在沙發上蹾了一下,不能坐輪椅了。當晚,王女士帶父親去醫院,檢查顯示腰椎錯位。到了5月底,王女士在父親的身上發現了淤青,“父親告訴我,他沒有聽話,被保姆掐了”。

  安裝監控拍下打人畫面

  起初,王女士並不敢相信保姆會打她的父親。此後,王女士仍舊發現父親身上淤青不斷,“舊傷新傷都有”。

  “最早父親還敢説是保姆掐的,後來再問起,父親都不敢説了。”為了弄清父親到底遭遇了什麼,7月12日,王女士在父親的臥室安裝了監控。而就在安裝的當天,監控就拍到了保姆毆打老人的驚人畫面。

  監控畫面顯示,龐某大聲呵斥王大爺時,王大爺始終沒有吭聲。龐某不但罵罵咧咧,還不時推搡、拍打王大爺的身體,甚至動手扇耳光。看到監控,王女士心痛不已,隨即撥打電話報警。

  經公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王大爺身體所受損傷程度為輕微傷。

  □對話

  老人家屬:“不敢再請保姆”

  記者:請保姆時是否與家政公司簽訂了合同?

  王女士:與家政公司是口頭協定的,龐某沒來之前,有兩個女保姆照顧過父親,都是這個家政公司介紹的。出於對他們的信任,龐某就來家裏,起初對龐某挺滿意,覺得男保姆照顧起來更方便。

  記者:老人目前身體狀況怎麼樣?

  王女士:龐某沒來之前,父親只是因為歲數大了,吃藥和吃飯都比較慢,他的腿腳不好,但是有人架著還是能走動的。自5月份父親摔倒後腰部骨折,已經不能坐立,而且臥病不起。

  記者:以後還會再請保姆照顧父親嗎?

  王女士:這件事給家庭帶來了很大的傷害。經過這事,我很害怕,也不敢請保姆了。太可氣了,判他死刑都解不了恨。

  龐某:“我知道錯了”

  記者:王大爺的家人對你怎麼樣?

  被告人:他的家人對我很好,每個月3000的工資,買菜錢都是他的女兒另外給的。但是老頭老了,腦袋不清楚,也罵過我,我打他,他沒有反抗。

  記者:5月份老人的腰怎麼摔骨折了?

  被告人:那不是我故意的,當時扶著他坐沙發,他沒坐穩就蹾了一下,摔了一下,所以就受傷了。

  記者:想過你的孩子在你老了後會怎麼對你?

  被告人:我兒子今年25歲,在昆明工作。距離上一次見兒子已經有1年了,我老了以後,孩子不會這麼打我的。現在,我已經知道錯了。

  □釋法

  新罪名更能保護弱勢群體

  據了解,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是《刑法修正案(九)》新設的罪名之一,此案也是刑九實施後本市以該罪名審理的第一案。

  本案檢察長孫玲玲表示,近年來,幼兒園老師虐待小朋友、福利院工作人員虐待老人的事件時有發生,對兒童、老年人等被監護人、被看護人的心理造成了嚴重傷害。然而,受害人往往由於傷情構不成輕傷,達不到故意傷害罪的立案追訴標準,導致無法追究施暴人的刑事責任。

  而虐待罪僅限于家庭成員之間,虐待被監護、看護人罪彌補了這一法律漏洞,將非家庭成員之間的虐待行為納入了刑法保護的範疇,加強了對弱勢群體權益的保障。

  此外,為了預防再犯罪的需要,法院判決龐某禁止從事看護工作3年。

  □追訪

  家政公司稱並不培訓保姆

  昨天下午,記者聯繫多家家政公司,家政公司工作人員稱,保姆一般為女性,年齡在40到50歲左右。根據僱主的需求,他們也提供男性保姆,因為有些被照顧的人較重,需要體力大的男性保姆。保姆工資一般在3000元左右。

  另一家政公司的工作人員介紹,他們會根據僱主的要求派遣保姆,然後家政公司、保姆和僱主之間會簽訂家政服務協議。僱主和保姆都要支付仲介費,協議為1年。其間,僱主對保姆不滿意,公司會更換。這名工作人員透露,保姆大多歲數偏大,他們只是一個平臺仲介,並沒有對保姆進行相關的培訓。

  對保姆行業的現狀,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曉表示,目前保姆市場存在的主要問題是勞務公司管理不規範,內部存在諸多管理漏洞,甚至存在資質問題。此外,保姆市場管理混亂,執法不嚴,保姆沒有經過正規的和定期的培訓,缺乏相關專業知識。

[責任編輯:郭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