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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玉玉遭詐騙案已抓獲4名嫌犯 嫌犯最高可能判無期

2016年08月27日 05:36:07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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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玉玉遭詐騙案已抓獲4名嫌犯 嫌犯最高可能判無期

  本報此前對徐玉玉遭電信詐騙案的報道

  26日下午,臨沂市政府發佈消息稱,山東女孩徐玉玉遭電信詐騙一案告破,主要犯罪嫌疑人陳福地、鄭金鋒、黃進春、熊超4人先後落網,另有兩名嫌疑人正在追捕中。目前,公安部已發A級通緝令通緝這兩名在逃人員。

  8月19日,山東臨沂女孩徐玉玉接到了一個171號段的詐騙電話,被騙走學費9900元。徐玉玉後於報警回家路上心臟驟停,最終搶救無效猝死。

  徐玉玉遭詐騙案已抓捕4名嫌犯

  根據公安部官方網站提供的消息,案件發生後,公安部組織山東、福建、江西、廣東等地公安機關開展調查。經工作查明,此案為犯罪嫌疑人陳文輝、鄭金鋒、陳福地、熊超、鄭賢聰、黃進春等人所為。六名犯罪嫌疑人冒充教育局幹部,以發放助學金的名義騙取山東臨沂羅莊女孩徐玉玉9900元錢。現犯罪嫌疑人陳福地、鄭金鋒、黃進春、熊超已被抓獲,犯罪嫌疑人陳文輝、鄭賢聰在逃。

  26日晚,公安部發佈A級通緝令,最初被通緝的是三人:陳文輝、熊超和鄭賢聰。根據通緝令,各地公安機關接此通緝令後,應立即部署查緝工作,發現犯罪嫌疑人即予拘留,並速告公安部刑偵局。公安部對發現線索的舉報人、協助緝捕有功的單位或個人,每抓獲一名犯罪嫌疑人將給予人民幣五萬元獎勵。

  通緝令發出不久,熊超被福建省公安機關抓獲。

  徐玉玉家屬:希望平靜生活

  26日,徐玉玉遭詐騙案件嫌犯落網消息發佈後,北京青年報記者電話聯繫了被騙女孩徐玉玉的家屬,徐玉玉父親徐連彬表示還不知道案件進展情況。徐玉玉姐姐徐琳稱,家屬方面還未接到消息。對於今後生活,徐琳表示,暫時不想要社會過多關注,家人今後希望平靜生活。

  徐玉玉生前所在高中的班主任潘寶建對北青報記者表示,他是通過同事手機看到了案件告破的消息。潘寶建26日上午曾去徐玉玉家中探望,當時徐玉玉的父親表示,現在沒有什麼更多的需求,只是希望能成功破案,給孩子一個告慰。

  潘寶建告訴北青報記者,徐玉玉家屬依舊很悲痛,可能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走出來。

  徐玉玉生前同學楊淇淇對北青報記者稱,她已從網上看到了相關的消息,看到後覺得“很解氣”。另一位同學陳柯羽表示,是自己父親打電話告訴了這一消息,然後她將詐騙嫌犯被抓的消息分享到了同學群裏。

  又一學生被詐騙後離世 嫌犯鎖定

  8月12日左右,山東臨沂臨沭縣大一學生宋振寧遭電信詐騙,23日,宋振寧猝死。

  根據臨沂市政府官方通報,宋振寧被詐騙案偵破工作取得進展,目前警方已鎖定兩名犯罪嫌疑人,抓捕及相關工作正在進行中。

  北青報記者電話聯繫了宋振寧的叔叔,宋先生對北青報記者表示,在聽説徐玉玉遭電信詐騙案告破以及宋振寧遭詐騙案鎖定犯罪嫌疑人後,宋振寧母親“心情好了很多”,目前宋振寧母親仍在醫院住院。

  8月12日左右,宋振寧接到了一個自稱是公安局的電話,對方稱宋振寧的農行信用卡被盜刷68000元,宋振寧接電話後在紙上做了相關記錄並寫下一個所屬地為濟南的固定電話。中午11時左右,宋振寧撥打此號碼,通話時長1小時15分。而就在此期間,宋振寧通過自動取款機向指定賬戶轉了1996元。此後,宋振寧在回撥固定電話無法接通後意識到自己被騙,當天下午便向公安機關報案。被騙後,宋振寧曾多次向家屬表示過自責和懊悔。

  23日早晨,宋振寧被發現猝死。而在前一天的22日晚上,宋振寧還花了76.4元在網上給母親買了兩雙鞋。

  文/見習記者 郭琳琳

  徐玉玉遭電信詐騙案兩名在逃人員資訊

  陳文輝,男,漢族,1994年12月10日出生,戶籍地址:福建省安溪縣白瀨鄉下鎮村待禦潭66號,身份證號碼:350524199412108616。

  鄭賢聰,男,漢族,1990年01月25日出生,戶籍地址:福建省永春縣達埔鎮達山村837號,身份證號碼:350525199001253559。

  已抓獲犯罪嫌疑人資訊

  陳福地,男,漢族,1987年09月27日出生,戶籍地址:福建省安溪縣白瀨鄉下鎮村待禦潭31號,身份證號碼:350524198709278611。

  鄭金鋒,男,漢族,1987年11月05日出生,戶籍地址:福建省永春縣達埔鎮烏石村1192號,身份證號碼:350525198711053530。

  黃進春,男,漢族,1981年08月10日出生,戶籍地址: 福建省安溪縣湖頭鎮下坑村下坑43號,身份證號碼:350524198108101597。

  熊超,男,漢族,1997年10月28日出生,戶籍地址:重慶市豐都縣三合街道啄木嘴村2組53號,身份證號碼:500230199710286110。

  觀點

  嫌犯或涉嫌兩罪名 最高可判無期

  北京澤永律師事務所主任王永傑認為,從目前公開的資訊來看,詐騙徐玉玉的犯罪嫌疑人可能會涉嫌兩個罪名,一個是詐騙罪,一個是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罪,“嫌疑人通過非法途徑獲取了徐玉玉的個人資訊,然後又對其進行了詐騙,這可以看做是兩種犯罪行為。”

  詐騙罪量刑的3個等級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詐騙罪的量刑有3個等級: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分別認定為刑法規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徐玉玉案嫌犯或面臨最高量刑

  在徐玉玉案中,徐玉玉被騙了9900元,對應的是“數額較大”,將被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但是,根據司法解釋,“詐騙公私財物造成被害人自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酌情從嚴懲處。”

  徐玉玉因為遭遇詐騙而猝然離世,符合司法解釋中提及的“其他嚴重後果”。儘管嫌疑人詐騙的金額不算高,但因為導致了徐玉玉的死亡,在量刑上或許會酌情從嚴,達到“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標準。另外,如果在將來的案件審理中,法官認定犯罪嫌疑人的情節屬於“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話,嫌犯甚至可能面臨無期徒刑的最高量刑。

  另涉嫌非法獲取公民資訊罪

  北青報此前曾經報道,該案中的犯罪嫌疑人知道徐玉玉剛考上大學,知道她需要助學金。而在徐玉玉被騙的前一天,她剛好接到過學校打來的關於助學金有關事項的電話。這裡面就存在一種可能,嫌疑人非法獲取了徐玉玉的個人資訊。

  根據刑法規定,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資訊的,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北京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認為,是否構成非法獲取公民資訊要看嫌疑人是如何取得徐玉玉的個人資訊,“具體如何懲處還要看案情進一步發展,比如,如果最後發現嫌疑人不止騙了徐玉玉,還騙了別的人,那就可以根據涉案金額和犯罪情節來處理了。”

  文/本報記者 李鐵柱

  相關

  5嫌犯來自泉州 當地曾有同類案件

  徐玉玉案件裏6名犯罪嫌疑人中,5人來自福建泉州。僅今年上半年,泉州市破獲電信網路詐騙案件900起,抓獲犯罪嫌疑人836名。

  今年,泉州市公安局組建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犯罪工作專班,對全市電信網路詐騙案件特別是涉案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案件進行研判梳理、線索串並,統一組織開展打擊抓捕等工作。

  就在徐玉玉事件發生一個多月前,福建泉州市公安通報破獲一起以“領取教育補貼款”為誘餌的電信詐騙案件。該案件與徐玉玉所遭遇的騙術非常相似,犯罪嫌疑人先是蒐集來名單,之後給學生家長打電話,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員或是財政局工作人員騙取錢財。該電信詐騙團夥共27人,累計實施詐騙作案61起,涉案金額高達300多萬元。

  民警透露,該詐騙團夥分工明確,一線分子負責打電話,廣撒網;二線人員負責誘導家長匯款;三線“車手團夥”負責異地取款。該案詐騙分子的作案手段與徐玉玉案件類似,一線詐騙分子靠蒐羅來的名單,給學生家長打電話,冒充教育局工作人員,稱有一筆教育補貼是否領到。家長説沒有,就會被他們誘導撥打二線分子所在的“財政局工作人員”電話諮詢。二線分子就會誘導家長到ATM機操作,將銀行卡存款匯出;一旦騙到匯款,“車手團夥”就會很快將錢款取走,讓受害者難以追回。

  文/本報記者 匡小穎

[責任編輯:尹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