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記者採訪獲悉,分宜縣人民法院判決了一起荒唐婚姻期間的債務糾紛案。
據悉,2013年5月,鐘某女想與丈夫生二孩,但因當時全面放開“兩孩”尚未出臺,便與未婚的哥哥協商約定,她與丈夫離婚後與哥哥假結婚,等孩子出生報上戶口後再與哥哥離婚。很快,鐘某女與丈夫離婚,隨後與哥哥領取了結婚證。事後,鐘某女與其哥哥又于去年9月辦理了離婚手續。
不料數日前,鐘某女因一起民間借貸案件被訴至法院。原來,鐘某女的哥哥鐘某男于2014年11月向袁某借款100萬元,袁某便將鐘某女一併起訴至法院,要求其承擔共同償還責任。
此時,鐘某女與哥哥成婚的荒唐婚事才曝光。法官了解真相後認為,鐘某女與其哥哥結婚屬無效婚姻。本案中,鐘某女的哥哥所承擔的債務純屬個人支配,鐘某女與其哥哥也未共同生活,該債務並非用於共同的生産、生活,故鐘某女不承擔婚姻法規定的相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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