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女子黑美容店紋唇 注射麻醉劑後身亡
京華時報訊(記者王曉飛)50歲的徐女士在昌平一家無照經營的美容店紋唇時,被注射了成分不明的麻醉劑後因過敏性休克死亡。昨天,涉嫌犯過失致人死亡罪的美容店店長吳某在昌平法院受審。
□案情
注射麻藥現不良反應
檢方指控及部分證言顯示,去年9月18日12時許,徐女士和朋友何女士來到昌平區鼓樓南街某美容美發中心內的紋繡店。徐女士看到老闆吳某給何女士做的紋唇不錯,也想讓吳某給紋唇。
按紋唇步驟,吳某先是為徐女士外敷了麻醉藥品,同時詢問了徐女士的病史,徐女士説沒什麼。當吳某注射了少量麻藥後,徐女士的身體開始出現不良反應,心跳加速,手腳發麻。吳某立刻停止了注射,為徐女士端了一杯水,何女士也在為徐女士按摩手腳。但徐女士説話的聲音越來越低,臉色發紫。徐女士這時才承認她曾經有心臟病史。吳某聽後有些慌亂,趕緊撥打了急救電話,並找人下樓買了速效救心丸。但徐女士很快便失去了生命體徵。
次日,因涉嫌過失致人死亡罪,吳某被警方刑事拘留。
□庭審
店長無麻醉師資格證
在昨天的庭審中,現年25歲已被取保候審的吳某出庭受審。
昌平檢察院指控稱,吳某在不具備麻醉師資格的情況下,為他人注射成分不明的麻醉劑用於紋唇,導致被害人因過敏性休克死亡,應以過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吳某表示認罪,稱其使用的麻藥叫“吻合劑”,是朋友轉行時留給她的。吳某稱麻藥是正規的,“沒過期,應該有正規批號”。
吳某承認,她開的紋繡店沒有任何資質,自己也僅是在培訓機構參加了一個月的紋繡培訓便出來開店了。“開店一個月吧,我接待過四五十個紋唇的顧客,一般怕疼的話就注射麻藥,前後有十多個吧。”吳某在法庭上交代,她對於麻藥的用量、藥性、使用方法和使用規定完全不了解,只知道心臟病人、藥物過敏患者和女性月經期間不能使用麻藥。
檢方當庭提交的證據顯示,事發後,吳某的家屬賠償了被害人家屬90萬元,並取得了對方的諒解。因此檢方建議法庭對吳某從輕處罰並適用緩刑。檢方建議判處吳某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六個月,緩刑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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