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老賴”將不能購車搖號
北京市交通委將把其納入搖號“黑名單”
北京晨報訊(記者 顏斐)為限制失信被執行人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使限制高消費措施切實得以執行,今年4月,朝陽法院向北京市交通委員會發出司法建議,建議通過技術升級改造、醒目告知提示等方式對參與購車搖號的失信被執行人予以限制。北京晨報記者昨天從朝陽法院獲悉,近日,北京市交通委員會復函表示,將對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列明的失信被執行人納入搖號系統“黑名單”,限制參加購車搖號。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限制被執行人高消費及有關消費的若干規定》第三條明確,被採取限制消費措施的被執行人,不得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為使限制高消費措施切實得以執行,今年4月,朝陽法院向北京市交通委發送司法建議,建議該委並通過技術改造,實現搖號數據庫與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數據庫的對接和互聯互通,通過前置對比、篩查失信被執行人的搖號申請,並不予通過。此外,法院還建議北京市交通委在其官方網站、搖號申請表等顯著位置,提示失信被執行人購車申請不予審核通過等內容。同時,朝陽法院還專程前往市交通委與該委法制處就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的限制範圍、限制節點、限制方式等進行溝通。
今年7月,市交通委復函表示,將積極配合協助法院對失信被執行人購買非經營必須車輛予以限制,具體做法是對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列明的失信被執行人,將納入搖號系統“黑名單”,從源頭上限制該類人員參加搖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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