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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車禍截肢女子出走 與他人生子後回來要錢

2016年03月07日 08:26:00  來源:中安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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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年前,我遭遇車禍雙腿被截肢,妻子出走6年沒音訊。”3月5日9時許,家住合肥長豐縣雙墩鎮羅南村的張先生向記者求助,連日來,他被突然出現的妻子擾得心神不寧。妻子葉女士抱著跟別人生的兩個孩子回來,要跟他離婚,還要分割他20萬車禍賠償款。張先生有些拿不準,他是否有權利拒絕分割財産?妻子是否犯了重婚罪?

  丈夫車禍截肢妻子出走

  6年前的一場車禍,讓張先生失去雙腿。 2010年1月,張先生駕駛一輛手扶拖拉機與貨車相撞,截肢後保住生命。

  張先生最初入院治療期間,葉女士撇下家中兒子照顧丈夫。當年5月,葉女士提出回趟娘家。“這一走,就再也聯繫不上了。”張先生説,“妻子出走後,我多次給妻子打電話,對方不接聽;我多次拄著雙拐來到妻子娘家,她娘家人始終不説女兒下落。”

  葉女士離家出走6年,張先生獨自撫養年幼兒子。“妻子從未跟我和孩子聯繫,也沒給過撫養費。”張先生説,期間,他得到車禍事故責任方20萬元賠償。

  跟別人生倆娃回來要錢

  去年9月,有人給張先生捎來一張法院傳票。他出示的法院傳票上,記者看到葉女士提出離婚的緣由是遭受丈夫家暴。“車禍前後,我從打罵妻子,也未在語言上不敬。”張先生説。

  離婚訴求上,葉女士要求分割丈夫拿到的20萬元車禍賠償款,張先生無法接受。

  幾天前,久未露面的葉女士突然回到羅南村生活,手裏還抱著一個5歲和3歲的孩子。“我再三打聽確認,兩個孩子是她離家期間跟另一男子生下的。”張先生説。

  昨日,記者撥打葉女士電話,對方一直未接聽。記者聯繫上葉女士的母親范麗(化名),范麗説,婚還沒離,女兒有權分割車禍補償款,有權爭取孩子撫養權。不過,范麗證實,女兒離家6年,跟一名男子生下了兩個孩子。

  律師稱妻子涉嫌構成重婚罪

  對此,安徽永承律師事務所律師曹冬梅認為,他妻子的現狀已涉嫌構成事實婚姻,張先生可以控告她構成重婚。曹冬梅説,張先生也可以向轄區警方報案,公安機關也可以追查。曹冬梅認為,根據我國《婚姻法》裏的相關規定,張先生當年的車禍賠償款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産,是張先生的身體所得到的賠償,是他個人的權利和財産,葉女士無權分割。曹冬梅説,作為孩子的母親,葉女士應當向張先生支付一定數額的子女撫養費。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