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如限牌、限行、提高停車費這樣的措施不是完全不能用,但須秉持謹慎原則。在此前提下,更應在完善公共交通系統、降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成本,以及嚴控公車使用等方面痛下苦功
據新華社報道,一段時間以來,國內大城市交通治堵措施又迎來新一輪“加碼”,北京再提評估單雙號限行可行性,上海車牌拍賣價突破6.6萬元大關,深圳擬大幅上調部分區域的停車費……這一系列“高壓”政策,被指未能緩堵,反而添堵。
2008年奧運會後,北京開始實施每週限行一天的治堵措施,最初道路擁堵確實得到了改善,但沒有延續太久。新增的車流中,有不少就是人們為了應對限行而購買的第二輛車。為治理擁堵,一些地方大幅提高停車費,但帶來的後果是亂停亂靠現象猛增。為治理交通亂象而引發新的亂象,現有的治堵思路值得再評估。
車多了,便限牌、限行、提高停車費,以抬高車輛的購置和使用門檻,增加出行費用,迫使人們少駕車出行——這是線性的邏輯思維,讓人無奈的是它也正在作用於現實。從管理者的角度來講,運用這樣的思維治理交通擁堵好處有二:其一,便於操作,只要政策出臺,便可照章辦事;其二,在這類措施的推行過程中,相關政府部門扮演的是收費者和監督者的角色,“權”和“錢”的空間均被撐大。
那麼,在治理交通擁堵方面,是否就只有這一種思維路徑呢?回答這樣一個問題,可引入成都的做法為參照。10月10日,成都開始對44條公交線路實行免費乘坐,這些免費線路的公交車約佔成都全市公交車總量的10%。公交免費,使得搭乘公交出行的市民大增,相應的,駕私家車出行者也隨之減少。類似的“免費”思路,深圳一些政協委員也曾提出過。
眼下看來,在治理交通擁堵方面,至少有高壓和疏導兩種不同取向。從目前的情況來看,前一種思路的效果未必盡如人意,且因為限制了車主權利、增加了車主負擔,損害了社會公平而飽受詬病。後一種思路雖可提升治堵效率,但卻很少被用於指導實踐。
如前所述,無論是限牌、限行還是提高停車費,都具有管理上的便利,且可以帶來收益,而若推出類似成都的公交免費措施,政府就得破費,要完善公共交通出行系統,更需要花大氣力。在便利與不便利之間,在收費和破費之間,政府部門作何選擇,同公共管理的目標、取向緊密相聯。
進而言之,在治理交通擁堵方面,最優的選擇是在提高效率同民生福利之間找到平衡點,而不能面對多種治堵思路,有利可圖就選擇,無利可圖便束之高閣。也因此,對於現有的治堵思路,有必要作出相應的調整。
諸如限牌、限行、提高停車費這樣的措施不是完全不能用,但須秉持慎用、少用原則。在此前提下,更應在完善公共交通系統、降低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成本,以及嚴控公車使用等方面痛下苦功。
近期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即提出了樹立公共交通優先發展理念,加快構建以公共交通為主,由軌道交通網路、公共汽車、有軌電車等組成的城市機動化出行系統,同時改善步行、自行車出行條件,這才是治堵的重要路徑。發展理唸有了,好處也不言而喻,現在的問題是,這樣的理念和思路需要被切切實實地貫徹到實踐中去,讓公眾看得見,感受得到。
[ 責任編輯:黃艷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