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高考”具體政策的制定,既不能交給地方,也不能交給教育部,而應該開門立法,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如果任憑職能部門閉門造車,那麼對於無數流動人口子女來説,“異地高考”不是沒有流為“畫餅充饑”的可能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轉發《關於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意見》,要求因地制宜確定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的具體條件,各地方案原則上應于2012年底前出臺。這意味著,歷經輿論的連年呼籲,“異地高考”終於露出曙光,有望從明年起成為現實。
上述消息當然振奮人心。但面對教育部隨後給“異地高考”所設置的一系列“準入條件”,則又不免讓人爽然若失、索然寡味。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于9月6日舉行新聞發佈會,請教育部部長袁貴仁介紹《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頒布實施兩年來教育改革發展情況,並答記者問。在談到“異地高考”時,袁部長答:“要有條件準入。首先家長要符合條件,學生還要符合條件。”——家長要有穩定的工作、穩定的住所、穩定的收入,並且交了各種保險,學生則必須在當地就讀若干年。“穩定的工作、穩定的住所、穩定的收入、交了各種保險”,看似容易,但對於多數外來務工者尤其是農民工來説,恰恰最不容易。估計很多流動人口看到上述諸多限制條件,會有如兜頭被潑上一盆冷水:罷罷罷,我們還是回戶籍地參加高考吧!
袁部長所提到的最後一個“準入條件”最為不可解:“還有一個是城市條件,這個城市發展需不需要這個行業,需不需要這個群體。”是不是説,即使家長有穩定的工作、穩定的住所、穩定的收入,學生也從小學開始就在當地上學,但如果當地政府認為“我們根本不需要你待在這”,就可以拒絕流動人口子女“異地高考”呢?
當然,教育部之所以要為異地高考設置諸多門檻,目的只有一個:防止“高考移民”。應該説教育部有此擔憂完全可以理解,異地高考確實可能為“高考移民”大開方便之門。但問題是,“高考移民”又是怎麼來的呢?如果不是現行高考制度的設計不合理、不公平,又怎麼會有“高考移民”這一中國獨有的景觀呢?而“異地高考”之所以千呼萬喚不出來,其最大阻力也正來自於現行的高考制度。同任何制度改革一樣,最大的阻力總是來自於“既得利益”階層。現行高考制度同樣有一個既得利益群體,像北京、上海就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
討論高考公平,有一點必須厘清,北京、上海是現行高考體制的最大受益者,而一些偏遠、落後的地區,雖然同樣享受政策傾斜,實則只是貌似受益者。偏遠落後地區確實應該享受特殊照顧,但正確的做法是通過政策傾斜給那裏輸送更多的人才,而不是讓當地學生到發達地區上學然後留在發達地區工作就萬事大吉。
專家説得不錯,不能把異地高考政策的制定權交給地方,尤其是上海、北京這些地方。如若把制定政策的權力交給地方,那麼為了保住既得利益,這些地方一定會千方百計,為“異地高考”設置重重障礙不可。但你若以為教育部就特別值得信任,那就錯了,聽話聽音,“異地高考”的具體政策八字還沒有一撇呢,教育部已經畫下底線:保障當地高考錄取比例不因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參加當地高考而受到影響。所以“異地高考”具體政策的制定,既不能交給地方,也不能交給教育部,而應該開門立法,廣泛徵求社會各界的意見。如果任憑職能部門閉門造車,那麼對於無數流動人口子女來説,“異地高考”不是沒有流為“畫餅充饑”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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