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網上熱傳的“鼓浪女激辯城管”視頻,對此,廈門市政府網8月31日晚發出情況説明,稱鼓浪嶼女業主陳亞星違章佔道經營,屢教不改;強佔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産管理局房屋,經法院判決返還仍拒絕執行。
鼓浪嶼女子舌戰城管
日前,一段視頻在網上熱傳,內容為鼓浪嶼一女業主與到府執法的城管人員發生語言衝突,配合視頻的文字稱,該女子激情雄辯,“四車公安、城管這麼大的陣勢,應該去保護釣魚島,而不是來對付老百姓!”城管人員倉促離場,圍觀群眾鼓掌叫好。
8月31日,廈門市政府網發出《鼓浪嶼行政綜合執法大隊關於網上傳播“鼓浪女激辯城管”視頻情況的説明》。
官方稱其違章屢不改
據《説明》介紹,今年8月24日上午,鼓浪嶼行政綜合執法大隊教導員翁星春帶隊,對鼓浪嶼景區違章佔道經營行為進行常規清理整治。整治隊伍經過日光岩大門附近時,發現晃岩路47號公房承租人陳亞星有兩項違章行為:一是將礦泉水、飲料等物品擺在其租賃房圍墻外違章搭建的鐵架上銷售,並在門口擺攤佔道、無證照經營小吃,分別違反了《廈門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和《廈門市鼓浪嶼風景名勝區管理辦法》。二是在晃岩路47號院內外和墻體上違章搭建鐵架和售貨臺,違反了《廈門市鼓浪嶼風景名勝區管理辦法》。
陳亞星長期違章佔道經營,且屢教不改,執法隊員對陳亞星的違反規章行為進行批評教育和糾正。陳亞星本人手持錄影機現場拍攝錄音。執法人員保持克制,未與其當面爭執,待陳亞星所聘兩位員工將佔道經營的物品收拾完後,執法人員離開。
拒絕搬遷強佔空房
據《説明》介紹,鼓浪嶼晃岩路47號房産,中國著名婦産科醫生林巧稚早年曾在此居住,現産權證是廈國土房證第00612065號,權利人是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産管理局,目前由鼓浪嶼房管所管理。原來公房承租戶有16戶,李景強(陳亞星丈夫)從1988年1月起向鼓浪嶼房管所承租該處二層部分房産,承租面積39.17平方米。
據廈門市政府2003年會議紀要,晃岩路47號將作為“廈門文學院院址”,其原有的承租戶應搬遷並異地安置。在規定的搬遷期限(2004年5月20日前)內,該處樓房僅李景強一戶未能達成搬遷協議,致廈門文學院建設無法推進。2009年2月起,陳亞星擅自打通與其承租房屋相鄰的空置房間佔為己用。
法院判決後拒絕騰退
鼓浪嶼房管所發現後多次現場制止,但陳亞星仍繼續強行佔有,其行為嚴重違反了《廈門市城鎮房屋管理條例》,廈門市國土資源與房産管理局依法對其侵佔行為提起訴訟。經思明區法院2011年初審和廈門市中級法院2012年終審判決,被告李景強、陳亞星應于判決生效後一年內將鼓浪嶼晃岩路47號二層房屋內物品搬出,並將該房屋完整返還給原告。(據廈門市人民政府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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