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持續關注的儲戶因銀行卡被盜刷而起訴銀行一案,日前有了最新進展。7日記者獲悉,近日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銀行方辯稱無過錯不應擔責,要求駁回訴訟;原告張先生表示,如果敗訴將繼續上訴,此案將擇日宣判。
銀行卡隔空被盜取11萬多
在法庭上,張先生表示,去年12月初,他去銀行取錢時,發現輸入的取款密碼始終顯示錯誤。這張銀行卡是2009年辦理的,一直以來都使用正常,像這樣的情況還是第一次遇到。聯想到媒體的一些報道,張先生有了一絲不祥的預感。隨後,他查詢賬戶餘額發現,卡內竟然只剩下100多元。按理説,賬戶上的餘額應該有11萬餘元,這些錢是他這幾年與女友積攢下來準備今年買婚房用的,可出了這檔子事後,買婚房的計劃只能被迫擱淺了。
經張先生查詢,他賬戶中的錢是被人分別從珠海和東莞兩地取走的。其中,通過ATM機分18次取走了4萬餘元,還通過轉賬的方式轉走了7萬餘元。“取款的時間都是在23時或零時左右,正是普通人睡得香的時候。取款速度堪稱驚人,一共才用不到5分鐘。” 張先生説。
儲戶起訴銀行監管不力
張先生認為,自己將錢存進銀行,證件、銀行卡都沒遺失,卡中存款卻被人取走,根據合同法,銀行應承擔監管不力的責任。於是,他將銀行告上法庭,索賠被盜刷的11萬餘元存款。為了能打贏官司,張先生還委託朋友特意去了東莞、珠海收集相關證據,並向當地警方報了案,算上這一路的花銷,再算上聘請律師的相關費用,現在已經花了近2萬元。
張先生告訴記者,本案原計劃3月8日開庭,但銀行方面提出進行證據收集,所以開庭時間延到了4月初。其實,之前銀行方面已回應願意協商,希望能少墊付一些。但他也表明瞭自己的態度:要不就全賠,否則就啥也別説了。
在張先生看來,自己並不是一個人在戰鬥,現在很多人都在看著他。“説實話我也想到過最壞的後果,大不了就是存款一分也追不回來,但我還是想討個説法,如果敗訴的話,我還會繼續上訴。”
銀行方稱無過錯不應擔責
銀行方面委託代理律師出庭。代理律師認為,銀行沒有責任,要求駁回訴訟。同時,該代理律師也提出了兩點質疑:首先,這張銀行卡使用頻繁,不排除原告自身因用卡不當洩露密碼的可能;此外,在案件未偵破之前,也不能排除原告夥同他人作案的可能。
隨後,在舉證階段,張先生向法庭提供了從廣東方面收集的證據,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在當地ATM機使用偽卡取款的視頻。
在庭審最後,原被告雙方均拒絕當庭調解,法官當庭未作出判決,將擇日宣判。
案件偵破是儲戶勝訴關鍵
近來,銀行卡存款被盜取案件層出不窮,案發後儲戶與銀行之間的糾紛也成為人們關注的焦點。而從國內各地已審理的類似案件中,個人起訴銀行獲勝的案例並非絕無僅有。執業律師李利威表示,在證據充足的情況下,銀行通常被要求對儲戶的經濟損失進行全額賠付。
李利威認為,由於盜刷案常涉及犯罪團夥製作偽卡等犯罪情節,因此其案件的刑事認定成為持卡人勝訴至關重要的證據之一。而在民事訴訟時,最難認定的就是儲戶的銀行卡是否真正被盜刷的事實。如果有刑事認定作為依據,便可追究銀行的安全失職責任,繼而向其追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