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月入賬近3萬,一審被判處3年徒刑
這個日語導遊兼職拉起了“皮條”,為日本遊客牽線搭橋介紹賣淫。近日,因為犯介紹賣淫罪,該導遊被(廈門)思明區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5年,並被處罰金1萬元。
今年44歲的陳某是海南人,在一家旅行社當日語導遊。2009年2月20日下午,得知6名日本籍遊客有“特殊需求”,陳某就將他們帶到廈門一家KTV,讓老鴇王某、張某(均因犯組織賣淫罪被判刑)召集手下的賣淫女供客人挑選。當日,王某、張某安排6名賣淫女分別到6名遊客的房間賣淫。接下來2天,老鴇又連續2次安排6名賣淫女分別到6名遊客的房間賣淫。
法院查明,2009年2月至3月間,陳某先後為帶團的24名日本籍遊客,合計安排嫖宿49人次。
2011年11月5日,陳某主動投案,並主動退繳違法所得29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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