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展示受理通知書
搶注商標
NBA炙手可熱的華裔球星林書豪被盯上了!成都一男子申請註冊“林書豪”商標,已收到受理通知書。
類別很多
包含食品、日化、培訓機構等7大類、70個小類,涵蓋商品無數。而最相關的運動領域産品不是他不想申請,只是下手晚了。
律師看法
有律師表示,如果只是想借助明星足夠大的影響力“搭便車”,在法律上是要被質疑的。
昨日,成都一家商標註冊代理機構負責人何先生收到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發來的《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這表明,他提出的商標名為“林書豪”的註冊申請已正式被受理。
林書豪火了 他申請註冊商標
何先生在九眼橋附近經營一家商標事務所,通過代辦商標註冊申請事宜,收取代理費。在他提供的《商標註冊申請受理通知書》上可以看到,申請日期是2012年2月17日。他回憶,2月15日他在家裏看電視,一連看到3條關於林書豪的新聞,感覺這個人“近來很火”,於是就去查詢“林書豪”是否被註冊過。
查詢發現,2011年8月7日無錫一家體育用品公司就註冊了該商標,不過,該公司只註冊了體育類相關商品的商標權。商標註冊遵循申請在先原則,最相關的領域不能註冊了,那就退而求其次。何先生挑選了其他7個大類別,包括食品、飲料、酒類、培訓機構、床上用品、化粧品等,每個大類又包含10個小類,每個小類別下還包括很多産品。2月16日,在迅速將所有材料準備齊全後,他專門找了一家可走航空的快遞公司,為的就是保證在24小時之內將材料送達北京。最終算下來,申請成本花費近萬元。
搶注商標 他説主要是愛好
何先生説,現在他手中有10多張《商標註冊證》,商標名包括“比耳蓋”、“金妍兒”、“水均液”、“朗拼”、“搜猢”等。在他看來,這都是靠好的創意和靈感想出來的。比如“比耳蓋”,註冊類別是建材瓷磚類産品,“你看,賣瓷磚的商家有了這個商標,連起來就可以把商品命名為‘比耳蓋瓷’,是不是很好記?”
“不過,我和那些‘職業標注人’是有區別的。”何先生説,他搶注商標主要是出於愛好,覺得很有成就感。
那麼,註冊“林書豪”是否考慮過侵犯名人姓名權的問題?對此,何先生的解釋是,他的申請手續合法,申請過程也合規範。而且“林書豪”3個字在中國人名中並不具備唯一性。
律師看法聲音一想借明星影響力“搭便車” 在法律上要被質疑
泰和泰律師事務所黃春海律師表示,從商標法的角度講,要遵循註冊在先的基本原則,但是,當註冊行為本身存在侵犯他人權利的嫌疑時,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就不再是註冊商標是否合法的問題了。
黃春海認為,從人身權的角度出發,名人的姓名權是受保護的。林書豪的名字不具備唯一性,申請註冊者如果有正當的理由,如自己恰好叫這個名字,或在名人出名前就長時間使用這個商標,申請註冊沒有問題。但如果只是想借助明星足夠大的影響力“搭便車”,在法律上是要被質疑的。
目前只是註冊申請被受理了,還有很長的審查和公示期。在公示期間,林書豪可提出異議,如果沒注意到,沒有提出異議被合理註冊了,之後還可提出爭議,要求撤銷。
聲音二他有權利申請註冊這個商標
北京惠誠(成都)律師事務所郭剛律師認為,在這個個案中,何先生具備了申請的條件,按照正常程式提出申請,他就有權利去申請註冊“林書豪”這個商標名,這不違背相關的法律法規。而且,受理申請只是一個工作上的程式,並不代表已經核準。在受理過後,相關部門會對商標名是否違背道德風尚、法律法規等進行審查,審查過後還有公示期。在公示期,林書豪完全可以對此提出異議。如果沒有提出異議,註冊申請被審批下來,何先生就依法擁有了商標註冊權。這時林書豪再有異議,還可以進行起訴。
新聞連結無錫一公司註冊“林書豪”商標
成都商報記者在中國商標網的商標綜合查詢系統中查詢到,“林書豪JEREMY S.H.L.”已被無錫日升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在2011年8月7日註冊。註冊類別為25類和28類,涉及運動器械和運動服飾等。專用權期限為10年。
從2月下旬開始,已有多家媒體報道過此事。報道中提到,這家公司主要生産籃球,公司負責人稱,自己平時特別留意收看體育新聞。2010年時,林書豪是哈佛大學校隊的隊長,還不怎麼出名,但她發現他球技很好,很有潛力,於是向國家工商總局提交“林書豪”商標申請,很快獲得受理。2011年8月7日,商標註冊成功。公司負責人表示,該公司註冊“林書豪”商標純屬一個帶有預判性質的商業行為,沒有惡意炒作等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