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法院,文裕章以手遮臉。記者楊勤攝
文裕章庭審中數次慟哭。記者楊勤 攝
文裕章拔管殺妻案二審開庭 檢方就一審判三年緩三年判決提起抗訴
昨日,曾在國內引起廣泛關注的文裕章拔管殺妻案在深圳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開庭,由廣東省高院派法官審理。
2009年2月16日以後,很多人都記住了這個名字,狠心“殺”妻的文裕章。當日,他拔掉了患病妻子身上的呼吸管等醫療設備,妻子胡菁不久死亡。事件引起了廣泛爭議,法院一審判決文裕章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對此,深圳市檢察院審查後認為,一審判決量刑畸輕,提出抗訴。
回放
丈夫拔掉呼吸管致妻死亡
2009年2月9日20時許,胡菁在位於深圳龍崗區坂田街道萬科城家中昏倒,丈夫文裕章和胡菁母親肖桂蓮等人將胡菁送至龍崗雪象醫院搶救。次日淩晨零時許,胡菁被轉至深圳市第二人民醫院住院部ICU病房治療。治療期間,胡菁一直昏迷不醒,有心跳、血壓,但只能靠呼吸機維持。
同月16日下午3時許,文裕章在ICU病房探望胡菁時,將胡菁身上的呼吸管、血壓監測管等醫療設備拔掉。病房內的護士、醫生等人見狀上前制止,但文裕章一直趴在胡菁身上阻止,並稱要放棄治療,説不想救了,病人太痛苦了。當日下午4時許,胡菁死亡。傍晚6時24分,民警通知文裕章到華富派出所接受調查,晚上7時許,文裕章自行到派出所接受調查。
經法醫鑒定,證實胡菁昏迷及顱內出血是由其自身腦血管畸形破裂出血所致,是自身疾病所致,排除她昏迷前頭部受外傷的情況,證實其住院期間有自主心跳,而無自主呼吸,由呼吸機維持呼吸,被文裕章拔去氣管插管之後致呼吸停止死亡。
2010年12月9日,深圳市中級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一審判處文裕章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受害人胡菁的母親認為一審“重罪輕判”,向深圳市檢察院遞交抗訴申請。深圳市檢察院審查後認為,一審判決量刑畸輕,提出抗訴。
庭審
昨日下午的庭審持續了約兩個半小時,期間檢察員與辯護人的觀點針鋒相對,對一審認定的事實及量刑展開了激烈的辯論。
焦點1
文裕章是否有小三?
昨日,檢察官認為,種種證據足夠證明文裕章對妻子不忠,作案的動機並非其所述的不想妻子受苦。
檢察官出示證據,顯示文裕章在妻子臥床期間,頻繁與另一名年輕女子通電話,根據移動的記錄,兩人通話時間有時是1個小時,最長的甚至超過3個小時,而且往往是在三更半夜時。在文裕章被看押在看守所時,該女子還給文裕章發了很多曖昧短信。因此,檢察官認為,兩人的關係已超越了普通朋友關係,説明文裕章對妻子不忠。
對此,文裕章辯駁説,他和這名女子是普通朋友關係,剛認識3個月,因為工作上的需要,所以比較談得來,那些長時間的通話,都是該女子對文裕章進行開導安慰。對於曖昧短信,文裕章表示當時自己已經在看守所裏了,事後看到這些短信也覺得莫名其妙。
文裕章的辯護律師則認為,這些曖昧短信只能説明這名女子個人的想法,與文裕章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