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媒體報道,一位大理市民最近就收到了這樣一張罰單。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隊22日通報:市民收到違法時間錯誤的《通知書》一事經媒體報道後,楚雄州公安局及州公安局交警支隊領導高度重視,迅速組織相關部門對事件進行詳細調查。經查,存在時間錯誤的《通知書》為2011年11月18日寄出,均是2011年11月12日至14日在杭瑞高速公路K2444+350M處被監控設備記錄的車輛。《通知書》中違法時間錯誤是由於電腦列印控件出現故障,工作人員在工作中審核把關不嚴所致。
目前,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已對出現錯誤的《通知書》進行了認真梳理,並對車主還未處理的違法數據進行消除;對已接受處罰的車主,民警將主動聯繫,退還所繳納罰款並賠禮道歉。
針對此事件,楚雄州公安局交警支隊將認真搜尋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採取措施不斷加強和改進工作,防止類似情況的再次發生。將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調查,並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同時感謝媒體及廣大群眾對公安交管工作的關心、支援和監督。(記者王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