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3日,隨著前國家體育總局足管中心官員范廣鳴等13名被告人進入遼寧鐵嶺市中級人民法院受審,中國足壇反賭掃黑風暴第一階段的庭審也進入最後的收官階段,這13人已經是本批鐵嶺、丹東出庭受審的最後一批被告人。中新社記者 張浩 攝
時間地點:9點30分 丹東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四法庭
嫌疑人:萬大雪
職務:原足球裁判
罪名: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
犯罪事實:先後11次收受賄賂,共計人民幣94萬元
預計獲刑:不少於5年
萬大雪是“四大黑哨”中相對名氣最小的一位,也是最後一位鋃鐺入獄的前國際級裁判。他的受賄金額已經達到了94萬元。從數字來説,萬大雪的刑期不會少於5年。
據遼寧省丹東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3年至2009年間,被告人萬大雪利用執裁甲A、中超、全運會足球比賽的職務之便,接受他人請托,為他人謀取利益,先後11次非法收受相關足球俱樂部和足球運動管理中心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94萬元。
萬大雪的案情中牽出了此前未涉及的全運會足球比賽黑幕。據起訴書顯示,執法全運會足球比賽期間,山東、廣東、上海三地的足管中心曾向其行賄40余萬元。最終,這三支球隊全都進入了準決賽。
據分析,本批宣判的四名“黑哨”與楊一民等足協官員不同,他們的罪名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量刑會相對較輕。今日接受宣判的,還有前中超公司及與中超公司有往來的相關企業和個人。
在審判之後,如果涉案人員對一審宣判結果沒有異議,而且在上訴期限內不進行上訴的話,這些人員也將轉入監獄正式進入服刑期,此前這些涉案人員在看守所羈押的時間都會計入服刑期限之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