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淩晨,張默在行政拘留期滿獲釋後,委託華誼兄弟經紀公司向公眾道歉,他一連使用六次對不起,並請求大家給予他改過的機會。
道歉聲明全文如下:
給大家道歉,我錯了。對於自己的錯誤行為,我非常悔恨,也沒有任何藉口為自己的錯誤開脫。我對不起家人,對不起各位長輩。對不起公司同仁。對不起喜歡和支援我的朋友們。感謝看守所的幹警對我的幫助。懇請大家原諒我所犯的錯誤,給我一次改過的機會。對不起,真的對不起!
事件回顧:
1月30日晚上張默與宮某因吸毒被查獲,北京順義公安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二條第三項之規定,對張默行政拘留十三日,對宮某行政拘留五日。
隨後,張國立發聲明為兒子涉毒致歉,並懇求公眾和媒體能夠寬容待張默,“給一個迷途中的年輕人改過自新的機會”。此外,馮小剛也力挺張國立,就張默涉事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