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宜在閱讀法律書籍。劉瀏 攝
上周,在南京江寧區人民法院的第六法庭上,43歲的陳宜再次與南京白象食品公司對簿公堂,她是白象食品公司原職工楊賀偉的代理人。這是她第6次走上法庭;她手上還“握”著27個人的案子,但她並沒有律師職業證書,19歲才拿到小學畢業證。她所有的法律知識都是自學的。從2010年至今,她已為民工們討回10萬多元。她叫陳宜,一位從宿遷泗洪縣走出來的下崗女工。自前年10月,她因一紙勞動合同終止書而“纏”上勞動糾紛案後,她的人生從此改變迅速成長為一名專為民工打勞動糾紛官司的“律師大姐”。
一紙勞動合同終止書“割斷”了她的人生
2010年,陳宜所在的南京白象食品有限公司給陳宜發放了一紙勞動終止合同書。在合同書上,清楚地顯示,她的工作時間是2006年10月-2011年10月。但在2011年的第二個“1”字上,不知是誰加了個半圓,於是,她的工作時間就變成了2010年10月。“我本來雙腿就殘疾,就靠這份工作給女兒掙些學費。”陳宜很傷心,也很委屈。
和陳宜有一樣遭遇的工友,還有11人。“他們都選擇認命,我不認。”於是,陳宜此後的時間,就是奔波在南京各律師事務所、書店和家之間,“跑遍了南京的律師事務所,法律書也讀了十幾本。”通過讀書和諮詢,陳宜除了搞明白維權的途徑外,還明白了,自己和工友們還應該得到經濟補償金:“勞動法規定,如果是公司無故與我解除勞動合同,非我意願,公司還要給我們經濟補償金。”陳宜按照公式,算了大半天,把工友們應得的錢都算了出來。
“我們給你8000元,你別告了,行不行?”看到陳大姐“玩真的”,公司的律師“hold”不住了。陳宜頭一甩,“我幹了4年拿8000元是差不多,其他人幹了六七年最多也只能拿6000元,我替他們感到不值。”2011年元月18日,陳大姐作為代理人,領著12位兄弟姐妹,終於拿著法律的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經過江寧區勞動保障局調解,大夥拿到了應得的補償,最多的一名工友拿到了一萬多元。
這一票打贏後,大姐在民間“一夜成名”
風浪過後一切歸於平靜。失業後的陳大姐為維持生計,只得“另起爐灶”,四處求職。農村戶口,小學文化,“豆腐渣”一樣的年紀,不會普通話,走路還搖搖晃晃,“像我這樣的條件,你説哪家大公司會要我?”最後,大姐“漂”到軍區總院當起了保潔員,掃地、掃廁所,不久又“漂”到集慶門某飯店洗起了碗。
大姐雖然淡出了“江湖”,可每天來向她求助的電話卻響個不停。工友們聽説了陳宜的事情後,都很受鼓舞,一傳十、十傳百,陳宜在那一片的企業裏出了名。“大姐,我每天加班加得腰都直不起來,老闆不給我工資還不準我請假,你説我該怎麼辦?”“大姐,我實在呆不下去了……”打電話的人身份很“複雜”:有的是以前同一條流水線上的親密同事,有的是只見過幾面的同事,有的是經以前同事介紹認識的。
每接到一個求助電話,不管能不能幫上忙,她都得請假親自跑過去一趟。兩個月下來,大姐索性把工作給辭了。“我三天兩頭請假,我覺得我對不住老闆,他不來辭我,我都不好意思待下去了。”
辭了工作的大姐靠老公微薄的工資度日,她從書店買來幾本法律書,每週都去南京市協作者社區發展中心向老師討教,還不間斷地跑跑律師事務所,這個“大老粗”逐漸摸到了學習法律的門道,成為了南京協作者裏的法律諮詢志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