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從勞動教養到收容遣送,再到救助管理,我國對待流浪乞討人員政策的每一次改變都更加人性化,尤其是2003年施行的救助管理辦法,廢止了實行21年之久的收容遣送制度,受助者在救助站被毆打的現象基本消失。
然而,多數受助者不想去救助站的另一個原因是“在救助站裏得不到實質性的救助。”在芙蓉街頭帶著孩子流浪的婦女告訴記者,她當時在救助站裏除了吃、睡以外,“什麼也做不了。”
流浪人員認為,流浪、行乞帶給他們的“收益”遠比去救助站“強得多”。老家在西安的小吳説:“原來跟我一起流浪的一個小夥子,前幾年攢了點錢,現在開始收廢品了,一天最多能賺200塊錢,這可比去救助站強多了。”
流浪漢們
“抱團取暖”
根據濟南市救助管理站曾經對受助人員居住點分佈做的調查來看,住在火車站或汽車站的佔24%,住在橋洞的佔20%,選擇廢棄建築或自己搭建臨時窩棚的佔19%,露宿街頭的則佔10%。
在記者採訪中,很少有流浪人員抱怨自己的露宿條件。但是,隨著氣溫越來越低,在外少衣缺食的流浪人員隨時都有生命危險。2011年11月12日,市中區南辛莊街附近一流浪漢凍死;12月15日,在市婦幼保健院附近,一名流浪漢在車底睡覺被凍死;同日,長清區歸德鎮小屯西南村,一30多歲的流浪漢凍死在路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