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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顯願意與藥慶衛私下和解 拒絕公開道歉

時間:2012-01-06 08:29  來源:新京報

  去年12月29日,藥家鑫之父藥慶衛訴張顯名譽侵權案在西安市雁塔區法院開庭。走出法庭的張顯接受記者採訪。鄧小衛 攝

  “私下裏,老藥打我一頓,我都接受”

  新京報:得知藥慶衛要起訴你侵犯名譽權時,你心裏怎麼想?

  張顯:非常委屈。我是大學老師,為人師表,名譽就是我的生命。現在別人説我犯法,要起訴我,我無法接受。

  新京報:所以你私下找到藥慶衛要求和解?

  張顯:我要求和解不僅是因為在名譽權上我傷不起,藥慶衛他更傷不起。現在很多人同情他,一旦他官司打輸,他會將人們的同情心消磨殆盡。所以,我給他發私信道歉,並要求去探望他夫人,希望私下裏和解。

  私下裏,無論怎麼樣都行。我跟老藥説過,如果我給他下跪,或者他打我一頓,能夠讓他消氣,我都接受。我是很誠懇的。你想,張顯一個堂堂大學老師主動買了水果去探望他的夫人,需要多大的勇氣和誠意。

  新京報:為什麼私下裏道歉可以,讓法院判決道歉就不行?

  張顯:我們這個社會,有許多柔性的東西,私下裏相互讓步很容易解決,消除誤解,但是如果通過法院解決,就會激化彼此間矛盾。我認為:私下和解是需要相互包容的,包容無界限,而法律是道德的底線。

  你知道網上怎麼説?網上有人説:“張顯不坐牢,全民學造謠”,這是對我名譽的侮辱,就是因為他的起訴,如今我成了一個受害者。

  新京報:你堅信不會敗訴?

  張顯:絕對不會。所以,我勸老藥和解是為了他好。我對我的言論是負責的,也是很清楚的,打官司怕他輸了傷不起。

  新京報:如果法院判你敗訴怎麼辦?

  張顯:那當然我不服,肯定要告。告到最高院我也要告,我是不會輸的。我跟你説,名譽權這東西,誰都傷不起。這不是經濟官司,不是幾個錢能解決的,這關係到一個人的尊嚴。

  “現在網上對我任意抹黑”

  新京報:現在回頭看,你是否覺得在代理藥家鑫案中有不當的言論?

  張顯:實事求是,是有,就是我説藥家鑫二審戴眼鏡是道具,後來他媽媽告訴我,那是藥家鑫為了最後看一次親人和朋友。我發現自己錯了,就在微博上道歉。

  新京報:那為何這條微博很快就刪了?

  張顯:因為我突然道歉,導致很多網友認為我的微博被盜,紛紛留言質疑。我怕引起混亂就刪了。

  新京報:你可以繼續發微博澄清未被盜。

  張顯:當時情況很特殊,這個案子正在最高院死刑核準期間,我不想別人認為我們這一方態度有改變。但事後,我還專門寫了篇關於眼鏡道具問題的博文予以道歉。

  新京報:這種説法會讓人誤會藥家,廣義上也是對藥慶衛名譽權有損害吧。

  張顯:我發現不實時,我都及時道歉了,會有什麼損害?你看藥慶衛的律師在網上怎麼説,他説我是“網路暴力”,這是污衊,是對我名譽權的侵犯。我不僅沒侵犯他名譽權,相反,是他的官方發言人在侵犯我的名譽權。

  新京報:大半年前,藥慶衛也遭遇類似的網路暴力,而他受到的圍攻部分是因為你微博的誤導?

  張顯:藥慶衛是受到了外界的批評。難道他兒子殺了人,他被人家數落幾句不是應該的?而且,他的冷漠也確實是事實,不存在我誤導網友的情況。

  新京報:此前,你也曾説過藥慶衛可能是“軍隊的蛀蟲”,他的名譽權是否受損?

  張顯:這不是我説的,是轉載的,而且沒有肯定他就一定是蛀蟲,只是希望有關部門調查可能存在的蛀蟲。藥家鑫殺了我的親戚,我不可能對他和顏悅色,我甚至動拳頭都有可能的。所以説,我帶著感情是很正常的。

  新京報:你是否應該核實後再發微博呢?

  張顯:微博就是講求即時性。我有一次去他家小區看,除草工人對我説“那棟軍代表樓面積一般在兩百平米以上,我們的職工家屬樓是與人家沒法比的”,這僅是一個描述。但他們現在揪住這點不放,説房子只有一百多平米。我想問一句,難道藥家鑫判死刑是因為這句話?

  新京報:你認為沒有侵犯藥慶衛的名譽權,但在你微博上很多人由此批評你。

  張顯:豈止是批評!我都成了網路暴力的受害者,現在網上對我任意抹黑,狂轟濫炸,説我是“文革餘孽”,還有人説出一萬元買我一根腳趾,這不是網路暴力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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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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