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PM2.5,環保部負責人説,二次徵求意見稿是我國首次制定PM2.5的國家環境品質標準。PM2.5是嚴重危害人體健康的污染物。將PM2.5放入強制性污染物監測範圍,有利於保護人體健康,消除或緩解公眾自我感觀與監測評價結果不完全一致的現象,也是解決灰霾等環境管理的需要。
該徵求意見得到了廣大公眾、專家等社會各界和各類媒體的熱烈響應。截止結束,收到反饋各類意見1500余條。
意見和建議經整理分類主要集中在以下幾個方面:普遍贊成《環境空氣品質標準》(二次徵求意見稿),將PM2.5作為一般評價項目納入標準;建議根據不同地區的實際情況分步實施,部分污染重、有條件的地區應在2016年1月1日前提前實施;建議調整標準分區和分級、部分污染物限值等標準文本內容;建議標準實施後加強監測,及時公佈數據,使公眾及時了解空氣品質狀況;標準實施後,政府、企業、組織、公眾等有關各方應團結協作、共同努力,根據各自的職責和義務,為改善空氣品質貢獻力量。
環境保護部表示,將認真履行職責,吸取和採納各方面的意見和建議,完善標準草案,爭取儘快正式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