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母再婚孩子顛沛流離
11月16日,當記者坐車4個小時趕到安福縣採訪劉鳳英時,意外得知她正隨現在的丈夫在宜春打工。11月17日一大早,記者驅車一百多公里來到宜春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在一家工廠食堂見到了劉鳳英。
“我對不起孩子,要不是當年太困難,他也不會被人拐賣。”説起往事,劉鳳英的淚水就開始啪啪往下掉。她説,這些年她做夢都想孩子出現在面前,孩子總是在夢裏説很冷很餓。
劉鳳英説,拐賣劉明明的人販子叫周雙全,是他的親表哥。這個周雙全1984年6月23日因拐賣人口罪和流氓罪,被判刑8年,1990年7月20日刑滿釋放。出獄不久,周雙全發現了表妹劉鳳英的困境。
原來,劉鳳英本是蓮花縣人,1988年離婚前生下劉明明,一直放在娘家帶,她獨自來到安福縣滸坑鎢礦打工。1990年,劉鳳英再婚與滸坑鎢礦一職工結合,很快又生下一個兒子。加上丈夫之前的兩個孩子,這個家庭有了四個嗷嗷待哺的小孩,而所有的經濟來源只是靠丈夫一個人在鎢礦翻砂。
經濟的困境讓家庭陷於混戰中,周雙全這時找到表妹説,他可以在福州市找戶家境殷實的人家收養劉明明,花言巧語騙得劉鳳英母親和弟弟的同意。
1991年4月9日一大早,周雙全帶著劉明明來到福州市臺江區林木夥的租住房。周雙全告訴林木伙伕婦,這孩子是他表妹的兒子,因家庭經濟困難無法撫養,要林木夥的妻子幫忙將小明賣出去。
幾天后,通過兩名中間人介紹,周雙全以3800元把劉明明賣給一對夫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