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體育局政策法規與宣傳處的殷旭認為:“辦法的定義是在海拔3500米以上山峰開展登山運動,實際上高海拔地區還存在不少穿越、攀冰等探險活動,不足以涵蓋目前的山地戶外運動。”
按照規定,高海拔地區的登山戶外運動需要提前向體育部門申報,可實際上大量“驢友”私自省略了這個程式。根據省體育局掌握的數據,去年該局受理的申報為40余件,截至昨日下午4時今年已有67件,但這僅僅是合法申報的數量,未申報的活動則無從知曉。“老辦法要求嚴格審批,申報必須包括登山教練、物資、線路、保險等資訊,不少‘驢友’嫌麻煩,或者認為這屬於個人行為不需要申報,結果違規的活動只有出事的時候我們才會知道。但這種時候我們不知道對方行蹤,往往增加施救難度和成本。”殷旭介紹,違規行為還有一種情況,就是改變行程卻未申報,同樣面臨救援難度高的問題。
建立救援成本合理分擔制
以上月發生的14名“驢友”違規穿越四姑娘山遇險為例,由於不掌握路線等資訊,救援採取了普遍撒網的方法,耗費大量人力、財力等公共資源,引發強烈輿論爭議。有網友認為政府救人天經地義。也有人認為,“驢友”違規在先,讓來自納稅人的政府資金為之買單不公平。最終,“驢友”們支付的僅為四川省山地救援總隊志願者的食宿及補貼等3600元。四姑娘山管理局墊付的2.6萬元,以及當地政府因出動上千人耗費的10萬餘元,都被“免單”了。
“這也暴露出一個問題,就是辦法沒有提及高山救援機制。我們建議把這套機制明確規定下來,規範高山救援隊伍資質,建立救援成本合理分擔制度。”殷旭透露,省體育局認為,理想的狀態是由政府、社會和個人三方共同建立救援機制,併合理承擔救援費用。當然,如果“驢友”行為合法合規,因途中遭遇意外需要救援,自然是政府的職責所在。不過,假如是違規,救援成本或將考慮由被救援者分擔。她介紹,高山救援專業性較強,需要專門的裝備和人員,普通的消防救援難以滿足。目前四川僅有一支專業救援力量,即挂靠在省體育局之下的省山地救援總隊,成員由擁有專業愛好的志願者構成,費用自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