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募捐的熱情程度直接決定了當地見義勇為工作的開展情況。2010年6月11日,濱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正式成立,社會各界踴躍捐款,當前基金會基金總額達到900余萬元。
“我市見義勇為基金主要來自全市企業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以及廣大群眾的愛心捐助。”濱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負責人表示,他們暫時不存在見義勇為資金困境。
新規展望
“應該以政府財政保障見義勇為資金來源為主,同時包括社會企業的募捐,而不像現在主要靠社會募捐。”劉炳君説,“這次修訂不是個別條款的變化,而是結構上的、責任義務上的調整。”
同時為了規範各級見義勇為基金會的工作,修訂條例擬規定,見義勇為基金會應當接受同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構的領導管理,並接受上級基金會的業務指導。
法規滯後>> 不少條款實際無法使用
已實施10年的《山東省見義勇為保護條例》諸多條款已經落後。
“當初制定出臺時,完全是摸著石頭過河,國內外都沒有可模倣和借鑒的,不少條款在實際操作中很難執行,甚至有的無法用。”謝少鵬説,現行條例對見義勇為都沒有規定時效,如果見義勇為者找來,不論時間多久都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