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 時政 | 本網快訊 | 兩岸 | 國際 | 港澳僑 | 熱點新聞 | 大陸縱覽 | 社會 | 財經 | 教育 | 軍事 | 科技 | 傳媒 | 奇聞趣事 | 新聞發佈會 | 新聞人物

山東修訂見義勇為條例考量現實 解資金、法規難題

時間:2011-11-10 10:13  來源:齊魯晚報

  社會募捐的熱情程度直接決定了當地見義勇為工作的開展情況。2010年6月11日,濱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正式成立,社會各界踴躍捐款,當前基金會基金總額達到900余萬元。

  “我市見義勇為基金主要來自全市企業家、機關和企事業單位幹部職工以及廣大群眾的愛心捐助。”濱州市見義勇為基金會負責人表示,他們暫時不存在見義勇為資金困境。

  新規展望

  “應該以政府財政保障見義勇為資金來源為主,同時包括社會企業的募捐,而不像現在主要靠社會募捐。”劉炳君説,“這次修訂不是個別條款的變化,而是結構上的、責任義務上的調整。”

  同時為了規範各級見義勇為基金會的工作,修訂條例擬規定,見義勇為基金會應當接受同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機構的領導管理,並接受上級基金會的業務指導。

  法規滯後>> 不少條款實際無法使用

  已實施10年的《山東省見義勇為保護條例》諸多條款已經落後。

  “當初制定出臺時,完全是摸著石頭過河,國內外都沒有可模倣和借鑒的,不少條款在實際操作中很難執行,甚至有的無法用。”謝少鵬説,現行條例對見義勇為都沒有規定時效,如果見義勇為者找來,不論時間多久都是合理的。

分享到:
編輯:張曉靜

相關新聞

圖片

本網快訊

熱點新聞

奇聞趣事

兩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