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員稱不交錢即“不懂事”
在永康市經濟開發區出示的《永康經濟開發區四期西區北地塊土石方工程一標段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上,記者發現,合同的發包人為永康市長城鑄造廠,而非各業主單位。
“永康市長城鑄造廠作為8家單位的工程代管方,與工程實際施工方簽訂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這是合法有效的。每家單位與長城鑄造廠所簽的委託代管協議,原本是口頭協議,在開過協調會之後,我們認為需要補充一份書面的三方協議。”胡一勇説。
然而,“口頭協議”的説法在記者採訪過程中卻未得到印證。一家入園企業的董事長透露,他們並不知道有所謂的委託協議,也不清楚土石方平整工程的施工價格。直至最近,開發區將一份《永康經濟開發區四期西區北地塊施工委託協議》擺在他們面前。
記者看到,該協議甲方為永康市長城鑄造廠,乙方為另7家入園企業,丙方為永康市五金科技工業園開發有限公司。合同中沒有明確單價,也沒有工程量,只有工程造價約220萬元。協議還規定乙方委託甲方實施本單位土石方工程,招標及施工管理工作。丙方作為監督管理部門全程參與工程監督管理。乙方按本協議及丙方發出的付款通知付款。
“當時,委託長城鑄造廠進行工程代管是通知到每家企業的,部分企業老總可能不知道,但是業主單位一定知道,開協調會時,都會派代表參加。”胡一勇告訴記者。
胡一勇表示,以企業委託代管的形式進行工程建設,開發區是第一次嘗試,仍在摸索中。“從誠信角度,企業必須支付土石方平整工程款,不交錢是企業不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