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昨天發佈《加強公租房建設和管理的通知》,將俗稱“夾心層”的職場新人和外地來京人員納入住房保障範圍。至此,北京“四房”保障體系正式確立,基本實現住房保障全覆蓋。文件明確了公租房的受惠人群、租金補償機制、退租機制以及騙租轉租的懲戒措施。《通知》將於12月1日起實施,當天街道申請窗口開放,符合條件的本市市民可申請公租房,而外地來京務工人員則要等待所在區縣出臺具體標準。
標準
三類人群可申請
首先,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和限價房“三房”輪候家庭自動獲得公租房資格。
第二,申請人具有本市城鎮戶籍,家庭每人平均住房使用面積15平方米(含)以下;3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萬元(含)以下、4口及以上家庭年收入13萬元(含)以下。申請家庭應當推舉一名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主管部門根據本市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水準變化對上述標準及時進行動態調整。
第三,外省市來京連續穩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有穩定收入,能夠提供同期暫住證明、繳納住房公積金證明或參加社會保險證明,本人及家庭成員在北京均無住房的人員。具體條件由各區縣人民政府結合本區縣實際情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