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以前,董麗麗還和丈夫在臨沂蘭山區大嶺鎮過著平靜的日子。夫妻倆開了一家很小的商店,平日裏丈夫出去打打零工、給人換煤氣,董麗麗時常出去做工。去年年底,因為孩子的事,兩人大吵了一架,一氣之下離了婚。董麗麗説,離婚後,因為要照顧孩子她時常回家。
今年5月,趙華海被查出尿毒症。醫生告訴董麗麗,要想治,最好是換腎。但是,非捐贈的情況下換一次腎就要十多萬元,而且腎源很緊張。“用別人的腎,我們根本花不起這個錢。”董麗麗説。6月的一天,董麗麗突然跟趙華海説想跟他復婚。“我説,幹嗎要復婚。”趙華海説,這時自己不想連累她,但是董麗麗説,“以後看病、做手術之類的總要家屬簽字,要是不復婚我沒法陪你看病。”
此時,董麗麗早已做了決定:要給愛人一個腎。“醫生説,只有親屬或夫妻關係才能把腎給他。”
一連幾個月,趙華海都沒同意妻子的決定,可最終他拗不過她。“我一定要救他。”在毓璜頂醫院,説話慢聲細氣的董麗麗特別堅定。
“這可能是她最勇敢的一次”
2011年夏天,董麗麗和丈夫進行了配型,結果讓人驚喜:合適。“醫生們都説,多少年了,很少有夫妻配型成功的。”趙華海説,這也許真的是他們的一種緣分。
但是當二人到醫院準備做手術時,卻因為結婚證上的鋼印不清楚,加上離婚、結婚的時間間隔過短,懷疑他們不是真夫妻的相關部門沒有給他們辦理手續。董麗麗不得不一再地跑,又到民政部門開具證明,才把手續辦了下來。8月的一天,在臨沂住院時,一名醫生看著一邊照看丈夫一邊來回奔忙辦手續的董麗麗説了句:“這怎麼不是一家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