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國家旅遊局等六部委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規範全國宗教旅遊場所燃香活動的意見》指出,各地旅遊部門要聯合相關部門,對以宗教活動場所為主要遊覽內容的旅遊景區,加強燃香活動專項治理和聯合檢查,嚴厲打擊強拉遊客燒香許願、騙取錢財等違規違法行為,規範旅遊市場秩序。
記者日前曾去廈門南普陀寺參觀,發現這個寺廟對於燒香的管理值得借鑒。該寺沒有專門用來銷售的香,也沒有包裝考究、外表華麗的“高香”,更沒有“因環保需要本寺謝絕外香進入”的牌子,善男信女們燒香只需到一個紀念品銷售點領幾支平常的細香,香錢則隨心願。
廣西社會科學院社會學研究所所長周可達説,現在一些地方政府在修建寺廟時,首先不是從為出家人提供一個修行的場所考慮,往往是為了吸引遊客、發展旅遊業,市場經濟自然就進入了寺廟。不論是強捐,還是高價香現象,都是把寺廟變成了商業營利之地,這都是寺廟過度商業化帶來的後果,對寺廟的燃香活動應進行規範。(記者王軍偉、覃星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