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事成雙小香200元一把,百事百順100元一把。”記者看到,所謂“一把”,就是三支粗香包裝在一起。
當記者表示這些香太貴,詢問有沒有便宜一點的香時,這位女工作人員從櫃檯下面拿出一把相對較細的香。“這是最便宜的了,全家平安香,30元一把。”
只有高價香、沒有低價香的情況在桂林市陽朔縣鑒山寺同樣存在。4日上午記者在鑒山寺看到,香的價格有60元、90元和160元3種。
記者先是花10元錢求了一個簽,一位僧人給記者解釋了一番,最後説:“拜佛之前要點盞佛燈,捐下香火錢,施主之前沒有點,應該補一個。”
見僧人解簽完畢,一名中年男子引導記者來到一個擺滿酥油燈的地方,“酥油燈有100元、300元、600元3種,你要哪一種?”
當記者表示價格太貴,不想點酥油燈時,這名中年男子立刻臉色不悅起來,“你想點就點,我也不能強迫你啊!”
燃香活動亟待規範
在採訪中,一些遊客表示,寺廟為正常運轉收一些香火錢在情理之中,但是香火不能成為斂財工具,香類産品的價格要照顧不同層次的消費水準,只有高價香,沒有低價香,豈不是讓燒香成了富人的專利。
有網民表示,寺廟不應成為賺錢機器,對於一些強捐行為,宗教管理部門和旅遊部門應加大監督力度,這種變了味的“香火”不但破壞了遊客的好心情,也損害了寺廟的形象,甚至還損害了地方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