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兩車失控撞毀隔離帶,衝進非機動車道,撞飛騎車母女。
肇事司機已取保候審
檢察官説,事故發生後,交警部門曾準備對蔣某所説的與本田CRV發生剮蹭一事進行調查,但因本田車四週均已損壞,導致無法查證。
目前,蔣某已賠償本田CRV司機王某15萬元,對方表示原諒蔣某。此外,蔣某也對另兩輛受損轎車的修復費,及路上護欄的費用進行了賠償;對王女士母女倆的賠償,現在雙方仍在協商中。
門頭溝區檢察院審查認為,蔣某為別停對方車輛,違反交通安全管理法規的相關規定,在高速追趕中強行並線,致使發生交通事故,造成2人輕傷及較大經濟損失的行為,符合刑法修正案(八)規定的“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因案件社會危害性尚未達到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所要求的程度,故以涉嫌危險駕駛罪提起公訴。目前,女子蔣某已被取保候審。據介紹,該案是刑法修正案(八)實施後,本市首例因追逐競駛入罪的案件。
檢察官説法
檢察官表示,對追逐競駛的標準目前還沒有確定的司法解釋,目前通常將追逐競駛定義為行為人以尋求刺激、賭博競技等為目的,駕駛機動車在道路上高速行駛,反覆並線,違法超車。這其中最典型的就是我們平常説的“飆車”。
檢方認為構成追逐競駛情形的危險駕駛罪,首先要存在追逐競駛的行為;其次在這一過程中,採取違反交通管理法律法規的方法;第三符合情節惡劣,如超過規定路段時速50%以上,或因追逐競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較大人員財産損失等;第四要考慮當事人的主觀動機。本案中犯罪嫌疑人並不是一種放任或直接故意,其不希望發生這樣的後果,僅僅出於因私人糾紛不忿的目的而駕車追逐另一方,繼而通過違反交通法律法規的方法別擠對方車輛,造成對方車輛側翻繼而引發交通事故,符合追逐競駛情形的危險駕駛罪的立法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