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建設公司發現潘有經濟問題:他虛構支付公司項目款,從公司提取50萬元。30萬元用於公司項目開支,15萬元劃到自己在外承包的住宅工程項目裏,5萬元侵吞後用於生活開支。
事情敗露後,潘關機,逃跑。
今年1月13日下午,民警在福建福安市城北機關幼兒園門口將潘抓獲。
當時,他正在接一個4歲小男孩放學回家。民警站到邊上時,小男孩撲閃著眼睛問他,爸爸,這些叔叔是你朋友嗎?
潘支吾了半天答不出話來。
原來,潘在福安還有一個家,這個男孩是他和情人的孩子。
潘被刑拘,公司同事告訴他妻子,潘在外面還有一個家,而且還有一個兒子。妻子呆住了,開始不相信,後來到警方追問,得知真相,大哭。她説:“我們結婚這麼多年,感情一直很好。我怎麼也想不到,他這麼老實的一個人……竟然連孩子都生了……”
潘和妻子結婚18年,生了兩個孩子,女兒18歲,兒子12歲。
他和妻子那張寫著大大“喜”字的結婚證上,照片裏的兩個人笑得合不攏嘴,一臉甜蜜。妻子40多歲。
很多同事都説,潘為人老實,夫妻關係也很融洽,都想不到他會在外面另搭“爐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