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羊城晚報)報道《持菜刀勇追三賊 被繩牽指認現場》(見7月31日頭版)出街後,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當事人雷幫輝的父親雷安貴無法理解為何兒子抓小偷變成了自己進看守所。記者昨天從東莞市公安局了解到,對此事件,公安局已有新聞通報上報省公安廳批復。但截至記者昨晚發稿時止,省公安廳仍未批復。
8月1日下午1時許,雷幫輝的父親雷安貴告訴記者,從清溪鎮三中派出所得知,他兒子已經被關押到東莞市大朗看守所。“看守所的窗口工作人員説我兒子確實已在看守所,而且很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對此,雷安貴感到非常沮喪,他説,“自己兒子抓小偷抓到看守所,這是為什麼?”
31日,經本報披露雷幫輝勇追三名小偷的事件後,引起各大媒體關注,尤其是對於雷幫輝勇追三賊而被繩牽一事,引起輿論與網民不滿。在金羊網上,記者看到選擇表情評論部分,參與評論204名網友中有179名點擊了“憤怒”。有網友留言稱,“太糊塗了,好人變成了壞人,而壞人卻變成了好人,世界變了。”
記者致電東莞市廣東聞彰律師事務所,經一位不具姓名的刑辯資深律師稱,從媒體報道來看,雷幫輝是在小偷的盜竊行為實施終了逃跑後,在抓捕中將小偷砍傷。兩人的傷勢哪個更嚴重,這些都需要警方在調查取證後經檢察機關公訴後供法院判定。正當防衛不是罪,但防衛必須有限度。對於雷與兩名小偷被銬手繩牽指認現場一事,如果三名犯罪嫌疑人已經辦了拘留手續,公安機關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逃跑,銬手是沒錯的。但是為此而用繩子綁手牽拉著指認現場則是侮辱人格,是沒有根據的。記者秦小輝、謝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