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下午4點半,已經快到下班時間,杭州濱江一家公證處大廳來了一對男女,近40歲的樣子,穿著都還體面。
公證員小徐接待他們。
男人先開口:“辦理房屋抵押、委託公證。”
小徐問:“請問您結婚了嗎?”因為房屋屬於夫妻共有財産,所以必須問清楚。
“是的。”男人回答,並指指邊上那個女人説,“喏,來了。”
按照程式,小徐讓他們出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和房産三證。
男人打開一包東西,是房産三證和自己的身份證,身份證上寫著蔣志剛(化名),房産證上也是男人的名字。女人則從自己的拎包裏摸出身份證,證件上的名字叫莫麗麗(化名)。
他們説忘了帶結婚證和戶口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