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9日晚上9時15分左右,一輛摩托車從常山收費所上高速,沿G60杭金衢高速向杭州方向行駛。浙江高速交警衢州支隊民警馬上駕駛警車沿路尋找,行駛數公里後發現一輛摩托車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駛,民警馬上打開警報器做好預警,並通過喊話器示意駕駛員靠邊停車,最終在434km處攔下這輛違法摩托車。
經查,駕駛員姓黃,重慶人,他是從重慶一路開摩托車到浙江的,從重慶到衢州大約1500公里,已經在路上開了5天。
黃某本打算坐客車到紹興,可是到車站一問,摩托車隨客車到浙江,也算一個旅客,要收500元運費,加上自己的車票錢,一趟就要花費1000元。一聽數目這麼大,黃某覺得不合算,於是就想,乾脆一路騎到紹興算了。
當開到衢州境內時,想到從衢州到金華再到紹興,還有近300公里。他就想,能不能走高速,路途會近些。當騎到常山高速匝道口,看到路牌上寫著杭州,知道到杭州肯定路過紹興,就這麼稀裏糊塗地上了高速。
民警立即叫來施救車,將摩托車運下高速公路。並對黃某進行了安全教育:摩托車、拖拉機、電動車等車輛均不能上高速公路行駛,這些車重量輕又缺少保護,安全性能差,在高速行駛中萬一遇到事故,必然是車毀人亡的慘劇。
黃某説,他騎行這5天,白天上路,晚上就找旅館休息,算上住宿費、伙食費和燃油費等,花費也近1000元,還風吹日曬這麼辛苦,算算還不如坐汽車,這會兒早就到紹興了,也不會發生上高速這麼危險的事。(盛偉 通訊員 杜冬東 王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