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在萬般無奈之下進入了司法程式,司法機關也應提供更好的司法服務。北京市大興區法院法官張冠楠就建議,考慮到婚姻的穩定對於社會穩定的極端重要性,以及婚姻官司的複雜性,我國可以效倣國外和臺灣地區設立家事法庭,專門負責家事審判。
古曉丹也認為,由於婚姻糾紛常常涉及子女撫養問題,需要法官做出大量調查,而且常常帶有感情疏導,因此建立家事法庭不啻為完善新型家庭糾紛解決機制的一個好選擇。(通訊員 路倩雯 記者 王逸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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