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勞務仲介羅穎和龔小寧組織800多人到羅馬尼亞打工,收取仲介費6000余萬元。記者昨天獲悉,朝陽法院以非法經營罪判處羅穎和龔小寧有期徒刑2年,並處罰金200萬元。
2007年12月1日,沒有勞務輸出資質的羅穎和龔小寧與具有勞務輸出資質的富源國際經貿有限公司簽訂協議,約定由富源國際公司全權委託二人操作招工事宜。她們又找到具有對外工程承包資質的中外園林建設有限公司,由該公司與羅馬尼亞歐石公司簽訂工程承包協議,與富源公司簽訂合作經營協議。
隨後一年間,羅穎和龔小寧陸續從四川、江蘇等地招收800多名工人,收取6000多萬元仲介費。
金融危機爆發後,羅馬尼亞大批在建工程停工,僱主和工人之間鬧起矛盾。2009年底,在中國駐羅馬尼亞大使館的出面協調下,勞工們才陸續回國。
法庭審理後認為,羅穎、龔小寧在沒有從事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質的情況下,為獲取非法利益,採取與具有勞務輸出資質的富源國際公司進行合作的方式規避法律。而實際上,向羅馬尼亞派工完全由二人策劃並實施,二人是利用有資質公司通過協議形式,掩蓋非法從事對外勞務合作獲取非法利益的真實目的,最終獲取了高額非法利益。
最終,朝陽法院認定羅穎、龔小寧的行為違反了《對外貿易法》,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且情節特別嚴重,因此做出上述判決。(記者劉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