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對媒體承認,此次引發媒體廣泛關注的網路曝光帖是他的朋友發佈的,但他事後才知道。
針對江進祥反映的市政工程地下涵管的品質問題,龍岩市有關部門日前表示,此事早有結論。“龍岩市污水處理廠2K+830~2K+915段鋼筋混凝土I級管發生裂紋的問題,事實存在,施工單位違反了施工技術規範,是造成地下涵管裂紋的主要原因。事故主要責任應由施工單位承擔,而非江進祥反映的涵管生産方”。但是,江進祥一直不認可官方的調查結論。他認為,施工單位是替人頂罪,並表示曾拿到一份證據,但為了上百人的生計而將證據歸還。
江進祥聲稱自己長期不上班是因為“被無限期停職檢查”,龍岩市有關部門對此回應説,暫時停止職務只是一種臨時性的人事管理措施,其有效時間從組織作出決定時起至解除決定或者作出行政處分之日止。江進祥的停職檢查,到龍岩市人大常委會2003年5月31日對其作出撤銷科級職務決定之日起就已終止了。“停職檢查不能成為其長期不上班的理由”。
江進祥9年不上班卻照拿工資,有網友評論説:“這是不勞而獲,應追討回其所得”。對此,龍岩市城建監察支隊負責人鄭景文表示,追討工資應該是人事部門的事,“江進祥的情況太特殊了,且他反映的問題發生在他調到支隊之前,不是用人單位能夠把握的”。
鄭景文認為,2002年8月20日,龍岩市人大常委會環保委在《閩西日報》上曾發佈公告,要求江進祥在15日內回單位,逾期不歸將按有關規定處理。但此後江進祥仍一直沒來上班,工資卻照發不誤。“如果當時就依法依規處理,就不會有現在的事情了。”(記者陳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