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重慶召開發佈會宣佈,作為房産稅改革試點,從28日起向個人房産開徵。新華社發
最近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意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改革試點,具體徵收辦法由試點省份人民政府制定。備受關注的上海、重慶房産稅試點細則27日“浮出水面”。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有關負責人昨日接受記者採訪時透露,試點開始後,三部委將總結試點經驗,適時研究提出逐步在全國推開的改革方案。條件成熟時,在統籌考慮對基本需求居住面積免稅等因素的基礎上,在全國範圍內對個人擁有的住房徵收房産稅。
【上海方案】
增量房每人平均60m2起徵
上海市人民政府昨日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試點的暫行辦法》,辦法規定從1月28日起對上海居民家庭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購住房徵收房産稅,稅率因房價高低分別暫定為0.6%和0.4%。
實行差別化稅率
辦法明確對上海居民家庭給予每人平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住房建築面積)扣除。即:對居民家庭新購且屬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併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每人平均不超過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産稅;每人平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規定計算徵收房産稅。
同時,實行差別化比例稅率,即一般適用稅率暫定為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於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統計部門每年公佈。
上海市有關部門負責人還介紹,試點過程中應稅住房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産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房産稅的計稅依據,房産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明確免征情形
上海方案還規定了幾種退還、免征房産稅的情況。比如,上海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後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規定計算徵收的房産稅,可予退還;上海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後,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産稅;符合國家和上海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産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上海居住證並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其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産稅。
另外,持有上海居住證滿3年並在上海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産稅;持有上海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規定計算徵收房産稅,持有上海居住證滿3年並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徵收的房産稅,可予退還。
【重慶方案】
存量增量別墅均徵收
重慶市政府27日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重慶作為個人住房房産稅改革試點,從1月28日開始向個人房産徵收房産稅。重慶市市長黃奇帆表示,重慶主城九區記憶體量增量獨棟別墅、新購高檔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慶購第二套房,將被徵收房産稅,其稅率為0.5%-1.2%。
黃奇帆介紹説,重慶市房産稅改革試點採取分步實施,首批納入徵收對象的住房包括: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高檔住房是指建築面積交易單價達到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2倍(含2倍)以上的住房;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未列入徵稅範圍的個人高檔住房、多套普通住房,將適時納入徵稅範圍。
黃奇帆介紹説,重慶市個人住房房産稅稅率徵收標準為:獨棟商品住宅和高檔住房建築面積交易單價在上兩年主城九區新建商品住房成交建築面積均價3倍以下的住房,稅率為0.5%;3倍(含3倍)至4倍的,稅率為1%;4倍(含4倍)以上的稅率為1.2%;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的普通住房,稅率為0.5%。
據了解,重慶新購住房是指房産稅改革試點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購買的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新建商品住房購買時間以簽訂購房合同並提交房屋所在地房地産交易與權屬登記中心的時間為準,存量住房購買時間以辦理房屋權屬轉移、變更登記手續時間為準。
點評
一個精準 一個寬鬆
業內人士認為重慶方案計價方便,借鑒意義大
本報綜合報道 對於滬渝兩地剛剛公佈的房産稅試點方案,我愛我家集團副總裁胡景暉認為,重慶方案計價方便可行,上海徵收面寬但抵扣松。
胡景暉表示,重慶方案徵收範圍十分聚焦,僅僅包括別墅(含存量)、新增高端公寓和外地三無人員(無戶口、無職業、無戶籍)二套以上購房。這基本抓住了抬高房價的要害問題,沒有擴大化徵收,很精準。此外,計價以市場成交價為準,簡單可行,避免了許多麻煩。
相比于重慶方案,上海方案是針對本市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住房徵收,徵收面大於重慶。由於上海按每人平均面積60m2以上徵稅,兩口之家豁免120m2,三口之家豁免180m2,顯然也比重慶寬鬆。上海稅率為0.6%,重慶的稅率為0.5%-1.2%累進,顯然稅率也偏低。
此外,由於上海是參照應稅住房市場價格確定評估值,且按家庭每人平均面積60平米抵扣,計徵起來較麻煩。
通過綜合對比,胡景暉認為,配合“新國八條”和考慮全國各地狀況,重慶方案借鑒意義似乎更大。當然,這還要看兩地實際執行狀況。
影響
【商品房價】
對房價影響有限
業內人士普遍表示,作為一種與房地産市場關係密切的稅種,從短期來看,房産稅能對高漲的房地産價格起到威懾作用。但從長期來看,影響房地産價格的主要因素在於供求關係和後市預期,遏制高房價不能寄希望於房産稅“一劍封喉”,樓市調控仍需繼續打“組合拳”。
房産稅對房價的影響取決於最終稅率。但從目前來看,上海和重慶出臺的方案並不是十分嚴格,因此在需求沒有大幅減少的情況下,目前出臺的房産稅對房價影響幅度很有限。
【收入分配】
可縮小貧富差距
“從收入分配的角度看,房産稅的開徵是十分有價值的,它體現了稅收參與社會財富再分配的功能。”復旦大學住房政策研究中心執行主任陳傑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
而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教授高萍認為,“通過對面積大、價值高、套數多的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進行適當調節,可以一定程度上促使收入和財産的合理分配,縮小貧富差距。”
不過,業內人士強調,房産稅不能增加普通購房者的成本。“享有適當的住房是每個公民的權利。”國研中心有關專家表示,徵收住房保有環節稅,應該採取累進稅率,在起點稅率較低的情況下,面積越大、套數越多,稅率就越高,持有成本也相應越高。
釋疑
房産稅將用於保障住房建設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住建部有關負責人27日就房産稅改革試點有關問題接受了記者採訪。
Q:為何在部分城市試點?
A:鋻於歷史原因和現實情況,我國目前對個人住房普遍徵稅的條件尚不成熟。對個人住房徵稅需要在制度設計和管理機制等方面進行充分研究論證並在實踐中逐步探索。為不斷積累經驗,積極穩妥地推進房産稅改革,有必要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改革試點。
Q:房産稅有何法律依據?
A:《房産稅暫行條例》是依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有關授權決定,由國務院制定的。房産稅制度也需要根據情況的變化進一步改革完善。國務院常務會議同意在部分城市進行對個人住房徵收房産稅改革試點,具體徵收辦法由試點省份人民政府從實際出發制定。這為部分城市進行房産稅改革試點提供了依據,有利於這項改革穩步進行,併為逐步在全國推開這項改革,進一步完善房産稅制度積累經驗。
Q:試點城市的房産稅收入如何使用?
A:房産稅為地方稅,試點徵收的收入屬地方財政收入。為充分體現調節收入分配的政策目標,改革試點徵收的收入將用於保障性住房特別是廉租房和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等,以解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等民生問題。本版稿件據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