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消費陷阱見招拆招
春節臨近,年夜飯、百貨促銷、網上購物、旅遊等消費市場相當火爆。市場進入消費高峰期,消費者往往難以抵住商家降價、抽獎促銷的誘惑,瘋狂購物,卻忽視了品質、安全和售後服務的關鍵性問題,掉進了促銷陷阱。怎樣才能避免掉進這些陷阱?東莞市消委會為消費者支了幾招。
年夜飯要明明白白消費
東莞市消委會近日發佈的2011年第1號消費提示就是關於如何防範年夜飯消費陷阱。
消委會提醒消費者,餐飲行業的果盤費、紙巾費、食具消毒費、包房費、開瓶費等,事先未向消費者明示或公示收費和收費標準的,侵犯了《消法》賦予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知情權和選擇權,存在強買強賣的嫌疑,消費者有權拒絕。當然,消費者也有求詢權,事先應問清楚,再確定自己選擇何種消費。
市消委會秘書長鄧國平提醒消費者,要防範年夜飯的消費陷阱,主要是消費者主動防範,比如就餐前消費者要主動了解各類餐點的價格、收費等情況、詢問清楚,再確定選擇是否消費。明明白白的消費,可以避免發生不必要的糾紛。
消費者首先應儘量選擇有信譽的酒樓,避免酒樓收訂後卷款走人。第二,必須與酒樓簽訂書面訂餐協議,協議內容建議包括桌數、包房、開席和結束時間、支付定(訂)金情況等,以及明確約定飯菜品質、菜式等各項條款及違約責任。第三,協議中對“定金”和“訂金”的條款要明晰。“定金”金額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商家違約消費者獲雙倍賠償,消費者違約,將被沒收定金。而“訂金”則具有預付款性質,無論是商家或者消費者違約,都可按照事先約定或商業慣例去執行,合同、協議中都必須明確。第四,主動了解特殊收費項目,包括最低消費、包間費、開瓶費、食具費、果盤費、紙巾費。第五,注意打折貓膩。有的酒樓宣傳菜肴打折,但結賬時真正能打折的部分卻很少,一般慣例都是把海鮮等貴重菜式排除在打折之外的。第六,仔細核對菜式清單的帳單,避免不良酒樓趁消費者麻痹,把未消費的紙巾、小食、糖果等費用列入帳單。第七,注意保留預訂協議、單據、發票等證據,以便在權益受損時據此投訴,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長假出遊小心誤入“野雞”旅行社
針對春節長假即將來臨,許多家庭都已開始籌劃自己的長假旅遊行程。由於假期長,長線遊成了大熱門。不少旅行社以“保證成團”、低價等喙頭大張旗鼓地宣傳。
針對當中水分多的情況,鄧國平提醒消費者,一般而言,服務價格與品質是成正比的。因此,消費者選擇旅行社,建議遵循“一分錢、一分貨”這個規則。第一,選擇品牌、有實力的旅行社。第二,不要相信超低價,避免誤入“野雞”旅行社,導致旅客被“賣豬仔”。第三,善用合同保障旅遊權益,在《旅遊合同》明確約定是否拼團、出門時間、行程安排、交通工具、遊覽的景點、住宿的標準、餐飲的標準、娛樂安排、雙方違約責任等內容。第四,出團前,了解我市和旅遊地的旅遊部門投訴電話,一旦發生糾紛,當場聯繫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