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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生龍鳳胎後死在醫院續:院方反悔拒出證(圖)

時間:2011-01-11 11:17   來源:新京報

  老人撫摸一對龍鳳胎孫子孫女。因妻子生産後身亡,孫雪峰將兩家醫院告上法庭。昨日,該案進行了鑒定質證。記者 吳江 攝

  ■ “通州龍鳳胎案”追蹤

  昨天,因,孫雪峰起訴北京潞河醫院、通州區婦幼保健院索賠一案,進入醫療過錯鑒定的質證環節。

  質證時,兩家被告醫院拒絕提供曾在醫療過錯鑒定會上約定的死者有關蠟塊(患者身上被取下的病理組織),而只提供了病理切片。

  因被告方拒絕提供有關證據,法官限其在三日內提交證據,否則承擔相應責任。

  鑒定會要求提供死者蠟塊

  2010年2月27日,在通州婦幼保健院生下龍鳳胎後,33歲的劉書玲因出血,被轉至潞河醫院搶救。一個月後,因持續出血,劉書玲搶救無效身亡。其丈夫孫雪峰認為兩醫院存在過錯,將其告上法庭,索賠160萬元,並提出進行醫療過錯鑒定。庭審時,兩被告醫院認為沒有過錯,反訴要求孫雪峰交納醫療費用23萬餘元(本報去年8月4日報道)。

  2010年11月25日,該案的法醫學醫療過錯鑒定聽證會舉行。鑒定機構以書面函的形式明確,在聽取雙方證據後,幾方取得一致,原被告雙方需要通過法院,補充提交劉書玲在治療過程中的胸片、有關切除子宮和卵巢的蠟塊,進行病理檢查。

  醫院被責令3日內質證

  昨天上午,在通州法院的主持下,原被告進行了醫療過錯鑒定的質證。孫雪峰提交了胸片和屍體切片,被告兩家醫院提供了死者的子宮、卵巢、輸卵管切片,拒絕此前約定的“提交蠟塊”。潞河醫院稱,提交卵巢蠟塊,洩露有關生物學機密,違背行規。

  “一切行規大不過法律。”孫雪峰代理人稱,“蠟塊是最原始的,和切片區別很大。”

  因被告拒絕提供有關證據,法官限其三日內將證據儘快提交,並表示“如不配合質證,導致該案不能進行鑒定,相應方應承擔責任”。

  ■ 回訪

  兒女凍得哭 無心再做琴

  “又要再拖了。”昨天質證結束後,孫雪峰喃喃自語,他説,此案從去年3月發生,一拖再拖,至今還沒有任何結果。因為經濟方面已經捉襟見肘,孫雪峰希望該案能夠儘早有個了結。

  孫雪峰和其父母,帶著龍鳳胎仍擠在通州一個平房院裏生活。時值三九天,四面漏風的平房更顯寒冷。兩個龍鳳胎小傢夥平時被裹得很厚。孫雪峰表妹説,最冷的時候,屋裏只有9攝氏度,孩子冷得天天哭。屋裏有空調,但兩個老人平時不捨得開,只在晚上睡覺前開一個小時。

  “孩子哭得厲害,做小提琴是個精細活,他現在沒法繼續做了。”孫雪峰的表妹稱,哥哥現在幾乎沒有經濟來源,靠親戚資助,一家人和孩子生活很苦。自從去年11月底,他家的事被媒體報道後,一個網站的人幫助孫雪峰賣了兩把琴,賺了幾百塊。但最近兩個月來,已經沒有好心人去看他們了。

  孫雪峰稱,事發後,妻子屍體一直停放在通州殯儀館裏,難以“入土為安”,每天還要支付50元停屍費,有些吃不消。所以,今年春節,打算把妻子屍體帶回老家。

  對於將來怎麼生活,孫雪峰仍是一臉的茫然。

  ■ 案情回放

  ●2010年2月26日 懷孕9個月的劉書玲到通州區婦幼保健院住院待産,檢查結果顯示,其所懷雙胞胎發育良好。

  ●2010年2月27日12時 劉書玲經剖腹産手術,成功分娩一對龍鳳胎。因産後大出血,4小時後,劉書玲被再次開腹並切除子宮。

  ●2010年2月28日 劉書玲被轉至通州潞河醫院重症監護室進行搶救,後曾被再次開腹搶救。

  ●2010年3月26日 劉書玲死亡。屍檢報告結論為:剖腹産、子宮全切等手術後繼發全身曲菌感染,合併敗血症、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

  ●2010年5月28日 劉書玲丈夫孫雪峰及家人起訴兩家醫院,提出近200萬元索賠。

  ●2010年7月13日、8月3日 法院兩次開庭,孫雪峰索賠160萬元,兩家醫院認為沒有過錯,反訴要求孫雪峰交納醫療費用23萬餘元。孫雪峰提請醫療過錯鑒定。

  ●2010年11月25日 法醫學醫療過錯鑒定聽證會舉行,幾方一致認為,原被告雙方需要通過法院補充提交劉書玲在治療過程中的胸片、有關切除子宮和卵巢的蠟塊,進行病理檢查。(記者劉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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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許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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