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鐵道部公佈了修改後的《鐵路旅客運輸規程》和《鐵路旅客運輸辦理細則》。其中規定,普通列車火車票改簽須在開車前辦理,如果趕不上普通列車,車票將作廢。
不少旅客表示,鐵路部門在列車晚點時,除了致歉,從來不給旅客任何補償,現在卻規定普通列車旅客誤點,車票就要作廢,實在有些説不通。“憑什麼只許鐵路晚點,就不許旅客遲到,這樣的措施太霸道,太不人性化了。 ”
新規
普通列車乘客遲到車票作廢
此前,普通列車旅客如辦理改簽,最晚可在開車後兩小時。但是此次更改的細則明確規定,旅客不能按票面指定的日期、車次乘車的,應當在票面指定的日期、車次開車前辦理一次提前或推遲乘車簽證手續,只有特殊情況,比如因病等情況、並持有醫院證明,經站長同意可以在開車後兩小時內辦理。持動車組列車車票的旅客改乘當日其他動車組列車時,不受開車後兩小時內限制。也就是説,如果沒有趕上動車組列車,車票並不作廢,還可以辦理改簽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