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香積寺路開通訊店的老闆張先生,昨天給本報96068打來電話説,他手上拿到一份“婚前協議”,是一對90後戀人寫的,內容很雷人,讓他這個70後有點吃不消。他拿給旁邊的80後朋友一看,也大呼勁爆。
“前幾天我的一位朋友讓我幫忙列印一份東西,説是很重要的。”張先生一看,竟然是一份婚前協議:“他今年才剛剛讀大一,居然就和女朋友簽訂這麼正式的協議書了。我覺得這個事情很好地反映了現在年輕人的想法,也許以後會越來越流行呢!”
記者昨天拿到了這份婚前協議,看起來還蠻正式的。
它分成10項條款,內容制定得比較細,從“家務事怎麼區分”、“最晚幾點前要回家”到“一天遛狗要多長時間”、“如果背叛感情會怎樣”,兩個人在一起的幾個方面幾乎都涵蓋了。而且,還有一個中間人“嫂子”,如果協議雙方違背了協議內容,就要寫檢討書給“嫂子”以示懲罰。
協議的作者小高和小麗(應當事人要求,均為化名),我們昨天也聯繫上了。
小高是杭州人,就讀于杭州某大學,和小麗在一起一個多月。
小高告訴記者,他們雙方都是以結婚為目的談戀愛的:“戀愛不是兒戲,為了保持戀愛的新鮮感,提高雙方的責任心,我向小麗提出簽訂這一份特殊的‘婚前協議’,她也接受。”
他們在11月18日簽訂了這份“神聖”的協議書,協議書的效力持續到雙方結婚為止。
當記者問到簽訂這份協議能夠起到多大作用時,小高很自豪:“如果一個男人覺得這份協議值得遵守,那他就愛那個女孩。我們雖然只在一起一個多月,但是這個不是時間問題。我女朋友也説,協議只是一個形式,只要雙方心裏有彼此,就能永遠在一起。”
附:婚前協議書
1、男女雙方不得隱瞞任何事情,如虛報軍情則應受到相應的懲罰,否則寫檢討書讀給嫂子聽,1000字起步。
2、男女雙方每天最晚10點之前到家,女方則在星期一到星期四(編者注:女方有特權,只要星期一到星期四晚上10點之前到家就行)。如有緊急情況需向對方説清楚。
3、男女雙方不能在外面亂搞婚前情,如被發現直接分手。
4、男女雙方不得無緣無故吵架,甚至情緒不穩定,不是對方的原因不得發泄在對方身上,不能動手打人毀壞私人財産,不能一件事情重復N遍,否則一星期不能上床。
5、男女雙方不得説髒話,一切沒素質的話。
6、男女雙方不能跟異性存在任何曖昧關係,雙方各有最後一次機會保護這段感情,如被發現看對方態度來決定結果。
7、男女雙方應盡該有的男女朋友義務,如有一方生病必須擠掉所有時間(照顧對方),除上班上課之外。
8、家務方面女方在家時間全權打掃衛生,不在時男方負責家務方面。
9、寵物方面女方在家時間每天都要去遛狗,最少一個半小時,除了天氣不好之外。要把它當自己女兒看待照顧。
10、男女雙方承諾的事情必須做到,否則寫檢討書讀給嫂子聽。1000字起步。
男女雙方如對以上條款沒有意見,請在下方簽字。即日起生效。 (潘越飛 王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