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話
“要1萬,給幾百就成”
記者:你有工作嗎?家裏情況怎麼樣?
孫萬祥:三四十年前,在一個模型廠上班,後來倒閉了,就一直無業。後來愛人和我離婚了,有一個孩子跟著我。他今年28歲了,工作時間也不長。每次找工作,還得交500元介紹費。
記者:怎麼想到去“碰瓷兒”?第一次怎麼開始的?
孫萬祥:就是窮啊,生病也不能報銷,這幾年才吃上低保,一個月470元。我還要花1000塊錢租房,和兒子住。我得要點錢吃飯啊,看電視上有這樣的(碰瓷兒)。第一次是八九年前,一個晚上。一輛計程車過來,真撞骨折了,司機給了我幾百,當打發要飯的了。
記者:都選擇什麼目標?問人要多少錢?
孫萬祥:哪兒都去,最遠到過密雲、延慶啊,找十字路口,盯計程車司機。司機拐彎時速度慢,我推自行車過去,往那摔一跟頭兒。先要個5000或1萬的,給幾百就行。
記者:拿到錢,安心嗎?錢都花哪兒了?
孫萬祥:窮,沒錢怎麼辦。要吃飯、抽煙、交水電費啊。
記者:不怕撞傷或者被抓?孫萬祥:怕也去,沒錢花啊,死就死了,我六十多歲了。
記者:兒子知道嗎?他埋怨你嗎?
孫萬祥:不知道,他從分局知道的。他接我時説這是犯罪又危險,他不高興。沒出事時,他説我要錢沒錢,要房沒房。
記者:你後悔嗎?現在在敬老院怎麼樣?
孫萬祥:不後悔。雖然在這不自由,不能出去,不能看電視。
記者:以後還幹這個嗎?孫萬祥:不了。我上電視了,他們都會指著我説,就是他,就是他,沒面子。(記者王麗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