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立法
蘇州:騎電動車必須戴安全頭盔
“我現在不僅自己堅決不騎電動車,而且也堅決不讓家裏人騎,寧願多花點時間走路。”蘇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邏警察支隊副政委陶韌告訴記者,為減少這一馬路殺手的危害,加強對電動車的監控和管理,他們目前已草擬了應對方案,將來蘇州肯定會出臺有關規定,即騎電動車也必須戴安全帽。據悉,該方案即將送交有關部門審核和徵求意見。
“多數道路碰撞事故是可以防止和預測的,屬於人為問題,如果能進行合理的分析並採取相應對策的話,是可以儘量地糾正和避免的。”陶韌表示。據悉,10月29日,蘇州市道路交通傷害干預項目,即中國道路安全項目——蘇州項目正式啟動。這是我國政府同國際組織合作開展的一項健康促進項目,該項目旨在進一步加強適宜的道路安全立法,從而降低蘇州市道路傷害發生率,加強道路傷害干預項目,以保障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據蘇州市疾控中心胡一河科長介紹,道路交通傷害是一個重要又容易被忽視的公共衛生問題。如果不採取適當措施,到2020年,道路交通傷害預計將上升到全球疾病與傷害負擔的第三位。而騎電動車戴頭盔就是道路傷害干預項目中的一項嘗試。
南京:戴安全帽的確可以降低傷害
蘇州考慮到交通安全,擬規定騎電動車須戴安全帽,昨日,南京一線執勤交警告訴記者,蘇州的這種做法,有利於電動車發生事故時對騎車人起到保護作用,降低傷害,希望這種措施最終能轉化為一種自覺的安全意識。至於南京能否以此為參考,考慮到該方案目前僅僅是擬定,相關部門暫未就此表態,但會保持關注。
“雖然僅僅是擬定,但騎電動車須戴安全帽,在發生事故時,可以降低騎車人受到的傷害。”記者採訪時,在路口執勤的一線交警對此予以肯定,認為就目前的電動車保有量來説,會對大批人提供一定的安全保障。“應該是電動車的實際行駛速度引發了這一擬定措施,如果時速都在20公里以下,也就沒這個必要了。”這名交警認為,電動車雖然不是機動車,但單純地從速度來講,部分電動車已經可以納入機動車的範疇了。這番話,也可以追溯到2010年1月1日實施的《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當時試圖將40公斤以上、時速20公里以上的電動車劃入機動車範疇,不過考慮到現狀,這一涉及電動輕便摩托車的內容暫緩實施。
該交警認為,換個角度來理解,不要把戴安全帽看成是相關部門制定的強制措施,而是對自身安全的一種保護手段,或許騎車人會更容易接受些。換句話理解,這種措施最終能轉化為騎車人一種自覺的安全意識。(姚一鶴 薛馬義 郭一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