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昨日發佈,10個遠郊區縣廉租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調整方案確定。其中通州區準入標準已和城六區相同,其他區縣也比原先提高了34元。今年8月1日,北京城六區廉租房準入標準放寬,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在960元(含)以下即可申請廉租保障。
9個郊區縣標準上調至731元
昨天公佈的區縣標準中,通州區廉租房家庭收入準入標準為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低於960元,房山區、門頭溝區、昌平區、順義區、大興區、懷柔區、平谷區、密雲縣、延慶縣等9個遠郊區縣的標準為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低於731元。
據了解,此前,北京10個遠郊區縣的廉租房收入標準均為家庭每人平均月收入低於697元。此次調整後,通州區提高了263元,其他9個郊區縣提高了34元。
家庭住房面積等標準暫不調
此次調整的是家庭收入方面的準入標準,家庭每人平均住房面積、家庭總資産凈值的準入標準暫不調整。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今年調整後,城六區廉租住房家庭年收入標準佔去年北京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的比例約為43%,與全國其他大中城市相比處於較高水準。
- 釋疑
郊區縣標準由各區縣確定
為何10個遠郊區縣的準入標準不同?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遠郊區縣的廉租房準入標準是由各自區縣根據是當地的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綜合考慮居民收入、住房價格、廉租住房保障資金來源情況等因素制定,並上報批准後公佈的。通州此次調整幅度大,只能説明與通州近期經濟發展速度加快等因素有關。
這位負責人表示,該通知已于10月13日下發給10個遠郊區縣,並要求各區縣在7天內頒布執行。各區縣執行新標準後,符合新標準的遠郊區縣居民家庭可以到戶籍所在地的街道(鄉、鎮)住保部門申請廉租住房保障。(記者馬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