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政服務人員利用僱主信任實施盜竊的事件屢見不鮮,大膽犯罪分子更是利用假名登記,伺機對僱主實施搶劫。昨日,海淀檢察院透露,家政服務人員犯罪案件正呈多發態勢,從小偷小摸的盜竊,直至出現嚴重影響人民生命財産安全的搶劫等暴力型犯罪。
■家政服務犯罪呈暴力化
犯罪嫌疑人高某用假名在家政服務介紹機構登記,進入被害人翁某家做保姆,某天,翁某喝了高某給她倒的咖啡後感到渾身無力、懨懨欲睡,醒來後就發現自己被捆綁在床上,高某則拿刀指著她。另一被害人辛某則由於右腿骨折,被高某用“掰你骨折的傷腿,讓你變成殘廢”恐嚇,搶劫錢財。因高某在家政服務仲介機構登記時使用化名和假身份證,僱主被搶劫後儘管能夠提供犯罪嫌疑人體貌特徵的詳細資訊,但是偵查難度仍然很大。嫌疑人高某前後兩次作案,公安機關均未能將其抓獲歸案,直到高某最後因被人檢舉落網。
海淀檢察院作出的統計顯示,家政人員犯罪呈現出如下特點:第一,犯罪嫌疑人以女性為主,犯罪類型以侵財類犯罪為主,此類案件中最常見的案件類型是盜竊,偶發搶劫等暴力型侵財犯罪。第二,家政服務人員尤其是保姆等長期住家的服務人員擁有“準家庭成員”的地位,僱主一旦對錢財或者貴重物品過於暴露且疏于管理,就容易成為誘發犯罪的因素。第三,家政服務人員作案手段隱蔽,不易被察覺。同時案發後數額認定困難。第四,在京從事家政服務的人員大部分來自外地,多係流竄作案,查處難度大。
■財富失衡刺激犯罪
保姆倫某用從僱主存款“抽張”的方式多次竊取錢財,案發後,倫某主動供述的盜竊數額已近6萬元。倫某是從山東進京務工的農民,月工資1200元,僱主曹某夫婦年收入數百萬元,強烈的對比導致倫某心理失衡。
海淀檢察院檢察官通過案例分析認為,貧富差距産生失衡,刺激了家政服務人員實施犯罪。此外,從業人員法制觀念淡漠也易導致犯罪。
■家政服務業需探索新模式
針對家政服務行業犯罪頻發的情況,檢察官建議,首先僱主應加強防範意識,妥善保管貴重財物和現金,及時解聘可疑人員,避免姑息心理。犯罪嫌疑人高某搶劫一案中,高某在被害人辛某家中做保姆時,辛某及其朋友都注意到高某“幹活不仔細,而且很不用心,覺得她的心思就不在幹活上”,但是並未重視。結果高某工作5天之後就對辛某實施了搶劫。
其次,家政服務仲介機構的管理必須規範,要做好家政從業人員的資訊登記和保存,加強法制教育,並建立家政從業人員誠信檔案,及時清理具有偷盜等不良習慣的從業人員。最後,家政服務行業需要探索新模式,實行階梯式服務,培養滿足不同層次需要的專業家政人才。由於共同居住生活,僱主和家政服務人員生活水準之間如果過於失衡,就容易引發犯罪的不穩定因素。因此,必須探索新的有差別的階梯式服務模式、實行階梯式的薪酬模式,進而在該層面上盡可能減少犯罪誘發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