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精明”的李小姐正忙於跟人事部門“死磕”請假,她要把中秋和十一兩個假期用自己的年假串聯起來,打造為期16天的“史上最長假期”。但這一完美的休假設想卻慘遭人事經理的無情駁回。由於三假是否能同休在法律上並無明文規定,引發了不少企業與員工間的“口水仗”。職場專家建議,企業不妨將本次難得的長假作為公司的特別福利,以鼓勵那些長期為企業做出卓越貢獻的優秀員工。
史上最長假期“慘遭”駁回
國務院于去年年底發佈《關於2010年部分節假日安排的通知》後,已有精明的網友想到巧用年假將兩大假期串聯起來,打造為期至少16天的“史上最長假期”。
但面對員工長達半個月的假條,用人單位也毫不含糊:“不批!”一位公關公司的人事負責人私下向記者解釋,假期前是維繫客戶關係的大好時機,也是公司最忙的時候,“正是用人之際,我怎麼能放他們半個多月的長假?”而一般企業出於方便管理的考慮,也不會給這類長假開綠燈。
長假後難以恢復工作狀態
中華英才網職場專家歐陽暉昨天接受《北京晨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在工作壓力倍增的今天,職場人確實需要通過較長時間的假期才能有效緩解壓力,放鬆身心。此外,職場人還可為自己充電,提高自身綜合競爭力,以便更好地適應今後的工作。
但另一方面,據中華英才網調查,過半職場人長假結束後會出現“假期綜合徵”,即節後不能立刻回復到以往的生活和工作狀態,情緒低落、不願上班、抑鬱憂愁,影響了工作的效率。